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孫少龍)記者5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衛健委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指引》,要求各地推進社區防控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減輕城鄉社區工作者工作壓力。 據介紹,指引從疫情監測和重點人群管理、出入管理、信息報送、宣傳教育、環境整治、困難幫扶和社區服務等七個方面,提出了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基本思路,同時從部署條件、系統安全、隱私保護、公益原則等四個方面,明確了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相關支持環境。 指引明確,社區防控信息化產品(服務)優先使用已有的政務或公共服務平臺,同時做好與衛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門相關疫情防控信息平臺、公民身份信息認證平臺、社區治理信息管理系統等功能銜接。鼓勵疫情防控結束后,通過二次開發、系統接入等方式,支持拓展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功能。 同時,社區防控信息化產品(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網絡安全、穩定運行,有效應對網絡安全事件。需要收集社區居民信息的,應向社區居民明確提示并取得同意,明確用于此次疫情防控,對于用于其他目的的,必須重新征得社區居民本人同意。 此外,社區防控信息化產品(服務)的開發、應用、維護應堅持公益屬性,鼓勵疫情防控期間不向使用者收取費用。社區防控信息化產品(服務)中涉及非公益性服務的,應向使用者明確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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