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索取用戶權限行為應警惕
2020-06-09 08:28:27? ?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周冬 我來說兩句 |
亟須完善法律規范 保護公民信息安全 《網絡安全法》明確規定,要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不能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也不能違反法律規定或與用戶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2019年1月25日,《關于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的公告》發布,決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此后,為落實該公告的部署,相關部門成立了App專項治理工作組。 此后,《互聯網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指南》《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電信和互聯網行業提升網絡數據安全保護能力專項行動方案》等陸續印發,對App違法收集個人信息行為進行了認定和治理。 記者梳理發現,為了加強個人信息保護,2019年至今,《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收集個人信息基本規范(草案)》《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個人信息告知同意指南(征求意見稿)》《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自評估指南(征求意見稿)》《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個人信息安全防范指引(征求意見稿)》等也相繼發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認為,目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才能夠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對于一般侵權行為仍然制裁不力,應該采取更具體的立法措施,對侵害個人信息的行為認定為侵權行為,追究其損害賠償責任。 北京師范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吳沈括同樣認為須加強和完善立法,“雖然刑法對個人信息保護力度較強,但相關前位法立法缺失,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法規較為零散,因此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的出臺刻不容緩”。 吳沈括說,不良網絡運營者是用戶信息安全的重大威脅,應針對這些運營者制定、實行有效的監管措施,并提高威懾網絡運營者的懲處力度,才能從源頭上遏制危害公民信息安全的行為。此外,用戶也應重視個人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安全意識,增強個人信息保護能力。 (法制日報) 小貼士: 如何避免APP違規采集、泄露個人信息? 1、法律約束 應該通過法律規范明確個人信息的收集邊界,除特定情況并征得用戶授權外,用戶本人應絕對掌控自己的個人數據,信息采集方無權違規使用。 2、正規渠道下載APP 山寨App存在竊取個人信息、惡意扣費等問題,建議通過正規軟件商店下載APP。 對于陌生的App最好提前了解甄別,以防落入陷阱;如遇山寨App欺詐的情況,一定要及時舉報維權。 3、慎開權限 積極管理手機隱私權限,在安裝軟件時就將有些涉及隱私信息但該軟件又不需要的權限關閉。 已經安裝的則可以進入設置界面進行關閉權限的操作。 提高自我隱私安全保護意識,不要輕易授權密碼記錄、指紋驗證等核心隱私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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