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
監管落空 政府有責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長高洪教授認為,在法律完備、制度細密的日本經濟環境中,東京電力公司能夠恣意妄為,政府職能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二戰后的自民黨執政時期,日本開始形成了所謂的政商財鐵三角。企業可以干許多本該受到約束的事情,政治家從財閥那里得到支持、拿到好處。這就形成了一個相互支撐的利益鏈。現在,東京電力公司在核泄漏事件當中應當承擔的職責與政界有不可分割的關系。
核安全標準低 埋下危機隱患
首先,日本的核電工業是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起步的,起步之后可以說步步都是有法可依的。
如今,日本與核電事業有關法律、法規、政令和條例大約有三四百條,對核安全的標準定得不夠高,給今天的核危機埋下了隱患。而這里就有政治家的責任。畢竟,法律、法規都是由國會審議通過的,必須獲得政治家的同意才能生效。這次核泄漏是一次超設計基準的災難,但對設計基準應該不斷有新的認識。
2009年6月,日本相關部門評估核電站安全性和抗震性的時候就曾提到,大約在迄今1100多年前,日本東北部地區的宮城縣曾經發生過8級以上的特大地震,并且曾經引起過海嘯,而福島第一核電站和宮城縣離得很近。從概率上、甚至地震和火山的活動周期上講,該地區很可能再次發生重大的地震。果真如此,福島核電站如今的抗海嘯的標準肯定是不達標的。
遺憾的是,這一結論僅僅停留在評估官員的紙面上,報告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當然,民主黨政府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2010年6月,曾經在自民黨時期任經濟產業大臣的二階俊博,與幾位國會議員聯手草擬了一份法律草案,名為《推進海嘯對策法草案》,希望國會可以審議通過。
可惜的是,當時正處于民主黨第一屆政府與第二屆政府交班的過程當中。該議案被擱置下來。現在回頭去看,如果當時能夠認真地對待這個議案,使之變成法律并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核危機的程度可能要輕一些,政府應對得可能也會更從容一些。
另一方面,一些政治家對核安全標準也很外行,相關的數據仍然要由東京電力公司提供。這就混淆了考生和考官、運動員和裁判員之間的關系。
監管機構多名官員“下海”擔任東電要職
出現這種情況也有其歷史淵源,體現了政官財鐵三角關系以及官僚系統與其管轄下的企業集團之間的瓜葛和勾結關系。
根據現在披露出來的信息,東京電力事實上建立起了一個官商聯盟,將政府負責監管它的兩大系統都變成同盟者。
這兩大系統一個就是日本經濟產業省的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另一個就是內閣官房下屬的原子能安全委員會,這兩個機構與東京電力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
在過去多年中,這兩大機構中的9名官員都“下海”到東京電力公司擔任很重要的管理職務。
(專題文字/趙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