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簡傳
周淑真教授,現為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中外政治制度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當代中國政黨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國統戰理論研究會政黨理論研究基地負責人、第十屆北京市政協常委、全國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統一戰線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兼職教授、中央統戰部《中國統一戰線歷史》編撰顧問。主要學術研究領域為政黨和政黨制度比較研究、中外政治制度研究,當代中國政治、中國政黨、民主黨派、統一戰線研究等。主要著作有《政黨和政黨制度比較研究》、《中國青年黨在大陸和臺灣》、《中國民主黨派的歷史和現狀》、《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灣民主自治同盟歷史研究》、《世界政黨執政興衰成敗研究》等。
廉政建設的起點:人性設定與廉政政策制定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不受監督的個人、不受監管的權力、不受監控的環境,必然導致腐敗。加強廉政建設,進一步做好反腐敗工作,就必須從腐敗的根源入手,必須以清除腐敗的內因為根本。
腐敗現象的產生與人的求利動機有直接關系。人的求利動機是導致腐敗行為發生的根源性動力,而腐敗收益大于腐敗成本是導致腐敗行為發生的直接驅動力。按照經濟學里“經濟人”的假設,人們做任何事情,都像經營生意,均以營利為動機,都要審時度勢,考究成本,估量價值,權衡利弊。在一定意義上講,官員也是生意人,只不過他們是在政治市場上“做生意”。官員在面對行賄、貪污或公正、清廉,同樣會做出類似商人一樣的考究――我該為此付出多大的成本,又能在其中獲取多少的利益。如果腐敗的收益遠遠大于成本,許多腐敗分子就敢于躍躍欲試,甚至鋌而走險。
以往的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我們預先簡單地將官員假定為人民的公仆,他們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事實上,在存在分工和家庭的社會條件下,任何人(包括官員)都是“經濟人”,都在為改善自身的生存條件而奮斗。在存在社會分工的社會里,從政為官就是一種職業,是其獲取生活資料和實現抱負的事業,因此為官者也必然要通過這種職業來獲取利益;在存在家庭的社會里,官員與普遍百姓一樣,也必然要考慮自己及其家庭成員的生活狀況,也會千方百計地去為改善自己和家庭成員的生活條件而工作。
由于官員手中握有政治權力,掌握著有關經濟社會發展等重要問題的決策權和重要的人事任免權,于是,官員就有了利用掌握的權力以謀取私利的可能。而要防止官員的權力不被濫用,在開展反腐敗工作時,首先就需設定官員們可能濫用權力(即求利為本,服務為次)。加強廉政建設,就需針對這種“求利”動機,一方面激發人們去“合法獲利”,另一方面要遏制人們的“損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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