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雙基”建設 夯實基層基礎
七要統籌建設模式,推行城鄉基層黨建工作聯手共建。
受城鄉二元結構的影響,農村黨建相對偏弱,為消除城鄉差距,實現以城帶鄉,優勢互補。《決定》指出:“要構建城鄉統籌的基層黨建新格局”。在工作中,我們將加強城鄉基層黨建資源整合,普遍推行機關、企業、社區黨組織同農村黨組織結對幫扶等做法,打破城鄉界限,發揮機關部門在經費保障、人才聚集、建設規范方面的優勢,搭建起農村與城市黨組織之間互動聯系的橋梁,以實現優勢互補或以強帶弱,促進共同發展,讓黨建工作更好地引領城鄉經濟社會統籌協調發展。
八要堅持抓兩頭促中間,全面提升基層組織戰斗力。
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必須把握倡樹先進、整頓后進、推動整體發展的工作方法。要注重抓好農村基層黨建示范點建設,及時總結推廣先進典型,樹立榜樣,以點帶面,發揮典型示范引路作用,全面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同時,要下大力氣抓好后進村黨支部的排查、整頓和鞏固提高工作,通過開展定期與不定期排查,把班子軟弱渙散,工作落后的村(社區)列為幫扶重點,派駐工作組開展重點整頓,全力提升基層組織的戰斗力。
九要明確責任,強化領導,形成黨建工作常抓不懈的保障機制。
為了使黨建工作真正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管理機制是十分重要的。具體工作中應強化縣鄉村三級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機制,變“軟任務”為“硬指標”,嚴格檢查考核,使黨建工作成為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作者為中共陜西省鎮巴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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