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目前已達成共識: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為目標的低碳經濟是解決當前氣候變化問題的有效方式。回顧近半年來國際上的各項重大會議,今年11月14日閉幕的APEC會議、11月7日閉幕的20國集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10月30日閉幕的歐盟首腦會議、10月18日閉幕的主要經濟體論壇、9月25日閉幕的二十國集團(G20)第三次金融峰會、7月28日閉幕的首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7月8日閉幕的八國集團(G8)峰會等,不難發現,這些會議無一例外都將發展低碳經濟作為了最重要的議題之一。
事實上,中國正在探索構建自己的碳市場。2008年,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環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的相繼建立便是邁出的一小步。今年3月28日,湖北環境資源交易所在武漢成立;8月16日,昆明環境能源交易所正式掛牌成立。雖然這些交易所都只是企業行為,還只能從事清潔發展機制(CDM)下的碳交易,但他們正在嘗試涉足自愿減排碳市場。
總體來看,中國正在通過各方面的不斷努力,大踏步向低碳經濟邁進。但必須看到,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基礎還較為薄弱。比如,以重化工業為特征的產業結構,造成了我國資源消耗強度大,低碳產業比重低的現實;作為后發工業化國家,我國在碳減排技術領域落后于發達國家,并因缺乏自主知識產權而容易受制于人;在碳交易市場,我國所占的份額還很小,沒有碳交易定價權,相關的碳交易金融衍生品極度缺乏。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2008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額已達1264億美元,而中國清潔發展機制的交易額只有約54億美元(按交易量占比估算),只占全球市場的4.27%。同樣代表一噸CO2減排額的EUA的價格,在2008年8月價差達到10歐元,即使因為金融危機兩者的價差縮小,目前兩者2012年到期的期貨價格還有3歐元—5歐元的價差。按我國2008年所占碳市場的份額粗略計算,我國光因價差(按10歐元計算),一年中便有約33億歐元的碳資產流失了。
展望未來,針對低碳經濟發展中表現出來的上述薄弱環節,我國還需要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從微觀企業的角度來看,企業必須以“低碳”為先導進行技術創新,否則在低碳經濟的大環境中將會失去競爭力。目前,發達國家的一些大型企業已開始全球擴張,進行低碳技術改造,以期搶占全球低碳經濟市場。在此背景下,中國的技術二元結構對中國企業發展低碳經濟存在一定的影響:我國很多國有大型企業所采用的低碳技術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但這些低碳技術并沒有大規模地在本行業內得以擴散,尤其是廣大中小企業采用的技術往往遠遠落后于大企業。因此,未來我國要盡快推進低碳技術在中小企業的應用,幫助企業進入低碳經濟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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