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晉國,魏、韓、趙等貴族勢力在分晉之前,已經在自己控制的領土上逐漸推行旨在削弱他們屬下的貴族勢力的、以郡縣制為中心的、非世襲性官僚體制,并在土地所有制、稅收與法制上作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三家分晉后,為了進一步加強君權以及國家的戰爭動員能力,魏、韓、趙三國先后發起了在法家哲學思想指導下的全面性的改革。“三晉” 中,魏國率先進行了改革。此后魏國實力大增,稱雄戰國,迫使其他國家加以效仿,于是就形成了一個從公元前5世紀后半葉至前4世紀中葉的旨在強國厲兵的法家改革浪潮。由于沒有歐洲式的教廷勢力和城市中產階級勢力的抗拒,更加上北方各國的貴族勢力在“封建危機”后均走向式微,戰國時的國家因此就能在戰爭的推動下幾乎毫無阻擋地走向強大。顯然,中國強大的官僚制國家并不是通常所說的“治水農業”的產物,而是產生于春秋戰國時代戰爭背景下國家和社會的互動。
在戰國諸雄中,秦國的貴族勢力相對薄弱,因此改革更為容易推行。同時,秦國因為發起改革較晚而能借鑒他國之經驗。因此秦國能采取相比其他各國來說更為徹底的改革。改革后,秦國借助其有利的地勢,從渭水順流攻擊“三晉”,依長江直下包抄楚國,不久就在戰國七雄中取得一國獨大的地位。一個“一山難容二虎” 的局面逐漸成型。
我們知道“國際社會”、“國際法”和“主權”觀念的產生,以及民族主義的形成是近代歐洲沒有能形成大統一的兩個重大原因。“國際社會” 等觀念不但約束了歐洲各國的行事方式,而且保證了不同的國家在面對“國際規則違反者”時能團結起來(這就是為什么在面對路易十四、拿破侖和希特勒時,歐洲都最終能達成持續的團結,直至勝利)。同樣,民族主義的產生促進了統治精英和百姓對異族統治者的反感,從而大大加強了征服的代價。在中國,法家改革的成功和法家思想在政治層面上的一家獨大使得“現實主義”成了戰國時期國際關系的唯一準則。任何類似于“國際社會”、“國際法”和“主權”等以價值為主導的國際關系觀在戰國時期都失去了市場。于是乎,不但反秦“合縱”難以持續,各國還“以鄰為壑” 試圖把秦國這一禍水引向他方。秦國因此能施行“遠交近攻”,各個擊破,把中國帶向統一。
法家改革的成功還避免了一種“類民族主義思想”在當時中國的形成,這也加速了中國的統一進程。為了吸引民眾從軍,國家一般會采取以下三種方法(當然,一個具體的國家不會僅僅依賴一種策略來動員民眾加入戰爭):1.用金錢來雇傭民眾;2.通過一種意識形態,使得人們覺得是在為自己的命運而戰;3.采取“大棒加胡蘿卜” 的方法通過強制來脅迫民眾從軍,并通過獎勵勇敢來鼓勵獻身。理論上來說,強制性能力差而財源滾滾的國家會采取第一種方法,強制性能力很強的國家會采取第三種方法,而財源不夠同時強制性能力不強的國家會采取第二種方法(現代民族主義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在歐洲形成的)。戰國時代法家改革的成功大大加強了國家的強制性能力,使得當時的統治者無須通過煽情讓人們覺得他們是在為自己的命運而戰,而直接采取了“大棒加胡蘿卜” 的方法通過強制性手段來迫使民眾從軍,這就阻止了“類民族主義思想” 在當時中國的形成,從而大大便利了中國的統一進程。(楚國的法家改革比較不成功,楚國延續了數百年的貴族勢力因此也得以延續。正是由于有著很強的貴族文化和貴族認同的存在,使得楚國成了戰國七雄中唯一出現了像屈原這樣能被今天的歷史學家塑造為“愛國主義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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