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培養了大批能帶領廣大群眾致富的農村黨員干部隊伍。
合作社從成立到運營都實行村黨支部和合作社理事會的雙重領導,堅持黨管合作社原則,村黨組織注重把黨員干部推向合作社管理的關鍵工作崗位,讓他們在合作社的成立和運營過程中挑大梁,給他們壓擔子,充分發揮他們的先鋒帶頭作用。在成立合作社的后,根據合作社經營的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組織農村黨員干部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再就是,積極開展“雙向培養”,把黨員干部培養成致富帶頭人,鼓勵在“農企對接”工作中涌現出的致富帶頭人加入黨組織。目前,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中負責人有80%以上是黨員,其中45%是村支部書記,2008年,共從合作社社員中發展致富帶頭人黨員226名.
三、幾點啟示
1、深入實施“農企對接”工程必須發揮好村支書和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農村基層黨組織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村黨支部書記則是核心領導,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農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不僅要體現在政治和組織領導上,更要體現在發展農村經濟上,帶領群眾駕馭經濟和共同致富上。而村支書通過黨組織積極領辦、創辦合作社并使之健康發展實現與企業的對接便是具體體現,所以,在農村深入實施“農企對接”工程必須要發揮好村支書和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這不僅是“農企對接”工程在農村深入實施的客觀需要,也是進一步提高黨對農村經濟工作領導水平和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的客觀需要。
2、謀求“合作社+基地+龍頭企業”式的對接是“農企對接”工程深入實施的必然趨勢。“合作社+基地+龍頭企業”式的對接模式是廣大人民群眾和企業在實踐“農企對接”工程過程中的自發創造,是由最初的“農戶+企業”或“農戶+合作社”模式一步步衍化而來,反映了農企對接工程的內在規律性,首先,其有很強的組織化程度,這種模式不僅將農戶通過合作社的形式組織起來,而且通過合作社與企業簽訂協議共建共管基地的形式將合作社與企業緊密地聯系起來共同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其次,其有很強的產業化程度,整個合作社的運營緊緊圍繞著龍頭企業的產業化需求,并通過建立產業化基地來滿足企業的需求。第三,其有很強的標準化程度,產業化基地本身就是按照企業設定的標準來建設和運營,其標準化程度可見一斑。第四,其有很強的穩定性,該模式的主要是依托法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合同(合作社以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的形式實現對接)的形式組織開展的,其穩定性毋庸置疑。以上四個方面的優越性就決定了謀求該對接模式是“農企對接”工程深入實施的必然趨勢。
3、堅持黨組織對合作社的依法規范管理是合作社能健康發展并順利實現對接的組織保證。為了規范合作社的經營管理,確保合作社能健康發展,黨組織要主動幫助合作社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經營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合作社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促進合作社的規范化管理。引導合作社堅持“自愿入社、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原則來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在推廣技術、傳授技能上為社員提供無償服務。總之,要把黨管合作社和合作社獨立開展經營活動結合起來,既注重加強黨組織對合作社的領導和指導,為協會發展壯大提供有力組織保障,又要按章辦事,做到組織引導但不發號施令、不強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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