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理論概述
在市管縣體制改革的問題上,學者們提出很多獨創(chuàng)性意見,觀點主要有以下幾種:
1.省直管縣論。這種觀點在理論界較為盛行,按照進行程度和改革規(guī)模的不同可分為市縣分治和縮省擴縣兩種觀點,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推進。
1)市縣分治。建立省管縣體制的實質是省直接領導縣,市縣分治,這也是省管縣體制實行的最基本方式。市縣分治只是撤銷市管縣行政體制,地級市仍然保留,把市和縣處于同一競爭平臺,共同受治于省。在市縣分治體制下,要加強地級市的建設,發(fā)揮區(qū)域性中心城市的帶動作用
2)縮省擴縣。在市縣分治基礎上,實施省直管縣體制,實質上擴大了省一級的管理幅度。為了保持合理的管理幅度,理論上有兩種選擇:縮省或者并縣。戴均良認為從國內外的經驗和管理需要出發(fā)全國可以設50~60個省級建制,在劃小省區(qū)的同時,可以合并規(guī)模過小的縣。學術界對此觀點意見不一,大多數認為大規(guī)模重新劃分和調整省級區(qū)劃不可行,但可以適當調整個別省級行政區(qū)劃。
2.市協縣論。這是在取消“市管縣”傳統概念基礎上建立的一種新型的城鄉(xiāng)綜合協作概念,即取消市縣之間的上下行政隸屬關系,建立互相協作的平行互動關系。統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立城鄉(xiāng)協作的行政管理體制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務保障體制,通過改革探索,加快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協調發(fā)展。
3.擴權強縣論。擴權強縣也是改革“市管縣”體制弊端的有效途徑,為大多數學者所認可。操作方式是在中央政策和法律允許以及原有行政區(qū)劃不變的情況下,賦予部分縣與市相同的經濟、社會管理權,包括審批權、稅收權和人事任免權等“擴權強縣”改革的直接受益者是原有“市管縣”體制下處于弱勢或不公平待遇的縣級地區(qū),它們在改革中獲得了更大的經濟發(fā)展權限,并得以重新分配資源。
4.復合行政論。所謂復合行政,就是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為了促進區(qū)域經濟一體化,實現跨行政區(qū)公共服務,跨行政區(qū)劃、跨行政層級的不同政府之間,吸納非政府組織參與,經交疊、嵌套而形成的多中心、自主治理的合作機制。復合行政旨在轉變政府職能,注重政府內部職能的整合與轉化,引入公共治理理念,協調城鄉(xiāng)合作以實現發(fā)展目標。
四、體制改革的理性思考與設想
從實踐中看,擴權強縣的改革模式在各地方應用較為廣泛,但也遇到了很多問題:強縣擴權政策與國家體制與法律法規(guī)不適應,權力難以真正下放;經濟強縣的財權和事權不匹配,基礎財政壓力日益增大;土地、工商、稅務等垂直管理部門在擴權政策中定位模糊;縣級政府擴權后,省級政府管理半徑增加,缺乏對縣級政府權力的有效監(jiān)督。此外,在省直管縣試點改革方面,據調查結果顯示,總體效果不錯,但也同樣面臨著政策與法律、法規(guī)不適應、省級政府管理壓力大等問題。另外幾種市管縣改革的理論方法,也在理論解釋和具體實踐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亟需進一步探討解決。
可見,對市管縣體制改革現有理論進行理性思考和改革創(chuàng)新十分必要。本文在結合省直管縣和擴權強縣等多種理論的優(yōu)勢和中國國情的基礎上,提出“擴權自治”的改革設想,以期對市管縣改革問題的解決有所裨益。
擴權與自治相結合,自上而下擴權,自下而上推進自治,二者同時進行、相互補充,最終達到減少行政層級、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充分肯定省直管縣體制的優(yōu)越性,撤銷地級市行政級別,實行城市級別統一化,并且市、縣分治,處于同一行政級別并且接受省的直接領導管轄。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調整省、市縣級行政單位的數量和管理幅度,增加省級行政單位數量,限制市管轄的區(qū)域范圍,實行縣級行政單位的升級與合并。給予市、縣更多的行政權力,充分發(fā)揮地方自主性,提高地方活力。逐步擴大縣級以下自治范圍,隨著城市化的推進,鄉(xiāng)鎮(zhèn)將逐漸融入縣,自治體系也將隨之提升,最終取消鄉(xiāng)、鎮(zhèn)行政層級,實現從中央到地方三級制。具體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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