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文化的傳承與創新
www.hxt111.com?2012-02-03 10:08? 安立志?來源:《南方日報》 我來說兩句
安立志 文化的悠久,作為一種資源,固然有其得天獨厚的炫耀與自豪之便,但也會因其歷史因襲的沉重而令人沮喪。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針對我國傳統文化,明確提出了“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統一”的方針。我對《決定》作過統計,長達17000多字的文獻,“創新”一詞出現了36次,“傳承”一詞出現了8次(“繼承”出現了1次)。從純粹統計學的角度看問題,如何對待傳統文化,似乎《決定》更加注重創新而非傳承,其實,“建設優秀傳統文化傳承體系”,是作為《決定》第五章的一個專節闡述的,而“創新”一詞則分布于全文,其指向則是各種各樣。 “傳承”好像是近幾年的新詞,在同一意義上,過去通常使用“繼承”一詞。“傳承”者,傳遞、傳接、薪火相傳之謂也;繼承、承受、一脈相承之謂也。傳承與創新,似乎也屬于辯證統一。費孝通先生對這一關系曾經作過精辟的論述:“創造不能沒有傳統,沒有傳統就沒有了生命的基礎。傳統也不能沒有創造,因為傳統失去了創造是要死的,只有不斷地創造才能賦予傳統的生命。”傳統文化為什么不能只有傳承而應創新呢?傳統文化并不都是“維生素”與“蛋白質”,也必然有著“病毒”與“細菌”。正因“五千年”歷史長河的過于悠遠與古舊,自然少不了泥沙俱下、魚龍混雜。文化如何傳承,自然是“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然而,確定一條原則是容易的,難的是如何操作。何為“糟粕”,何為“精華”?以什么為標準?誰是標準的制定者?如何鑒定某一標準的客觀性或科學性?即使對于《紅樓夢》這樣一部古典小說,尚且“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何況“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傳統文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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