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在企業化改革的推動下,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先期在儲蓄管理部門試行經營承包責任制,為改革儲蓄管理制度摸索經驗。1987年,福建省工行印發《儲蓄所承包責任制改革方案》,全面推進儲蓄承包改革,開始在34家儲蓄所試點,實行所主任負責制,賦予所主任相應的責、權、利,將儲蓄所吸收的存款和節約的費用直接與員工的個人收入掛鉤,獎勤罰懶,打破“干好干壞一個樣”,收入平均分配的“大鍋飯”,調動了儲蓄員工的積極性。 1989年,時任福建省工行行長吾惠冬在三明列東支行中心儲蓄所看望一線員工,了解儲蓄承包制改革情況 基層儲蓄所舉行承包簽字儀式 時間進入1990年,對公存款承包責任制開始實施,圍繞這一制度建立起來的存款工作機制,開啟了對公存款工作由行政管理手段向經營管理手段的轉變,推動了存款業務發展。 1990年2月,福建省工行召開“全省工商銀行行長會議”,省分行行長吾惠冬在會上作題為《樹立信心、振奮精神、再克難關,為穩定發展經濟多作貢獻》講話,對深化承包責任制進行部署。(圖片資料由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