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守統計,目前約有350萬輛,且每年都以超過20%的速度遞增。每年公務車開支達3000億元,超過我國教育經費和醫療經費之和。日前,國管局和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下發《關于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節能減排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帶頭使用經濟、節能、環保的自主品牌汽車,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嚴禁公車私用。殊不知,大排量公務車有禁不止毀就毀在“原則上”。(12月6日《中國青年報》)
中國的公務用車中的腐敗早已是不爭的事實。奢華超標屬于采購環節,公車私用屬于使用環節。公車私用屢禁不止,幾乎成了絕癥,這里暫且擱置不議,單說奢華超標。
盡管隨著汽車市場發展,價格不斷下降,但目前國內公務用車仍采用十多年前的標準。1994年中央出臺公務車采購標準:部長級干部配備排氣量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干部使用排氣量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汽車;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2.0升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的轎車。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確認這一標準,并沿用至今。
不僅如此。配備公務車的初衷旨在提高執行公務的效率,但早就異化為各級官員求舒適、講排場、比闊氣的工具。在一些地方,基層官員甚至是貧困鄉鎮的領導干部也開上了價值60多萬元的豪華越野車,有的縣政府一次就買了6輛單價為42萬元的豐田2700型越野車。“無論哪一級、個個坐奧迪”,以至于讓較早進入中國市場的豪華車品牌奧迪賺了個盆盈缽滿。
與日俱增的公務車,使政務成本劇增,財政不堪重負。每年3000億元的巨額支出,竟然超過我國教育經費和醫療經費之和,與建立廉潔的節約型政府目標明顯相悖。另一方面,大大加重了道路的擁堵,增加了城市尾氣污染。據統計,現在每天跑在北京街頭有40%左右的公務車,2006年北京中非論壇期間,大多數公務車被封存,北京的路一下不堵了,空氣質量也大為好轉。
要把有限的財政資金花在廣大人民群眾更迫切需要的醫療保障、教育等上面,公務車改革迫在眉睫。要提高環境空氣質量,節能減排的同時必須改革公務用車。遺憾的是,《緊急通知》未能對原有配車標準予以重新審定,使之與時俱進,而且還《通知》犯了一個錯誤,即“除特殊需要外,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正是這一條,控制超豪華配備用車就有可能成為一句空話。
“原則上”是公務活動中耳熟能詳的一個詞,它可以說是許多制度規范的“常見病”、“多發病”。 原則,本是固定的法則,不變的標準。“原則”二字后綴個“上”字,顯然“原則”就不再是不變的標準了。同樣的“原則”在不同的人面前,完全可以產生了無數個變種。所謂“特殊需要”,什么情況才算“特殊”,官大衙門高算“特殊”,還是有錢養得起算“特殊”?我們的各級政府很習慣做“文抄公”,你說中央級可能有“特殊需要”,我說省地級也應該有“特殊需要”,也需要“原則上”,鄉鎮基層道路復雜也是“特殊需要”。結果只能是,“原則”之“上”,完全走樣。本該嚴肅的紀律規定,最終卻因為 “特殊”和“例外”徹底喪失了應有的制約作用。雖然這種原則上絕非故意為特權預設的“旁門左道”,但事實上則為某些違規違紀行為規避制度開了“后門”。
無情的事實是,政府解除“限制小排量”令以來的一年多時間里,國內乘用車市場平穩增長的同時,1.3L及以下排量汽車卻呈現負增長態勢。足見,大排量公務用車能否令行而止,不僅要看覺悟,更要看制度規范的剛性和執行政策的力度。要確保制度無懈可擊、無縫可鉆,絕無“特殊情況”可言,誰都不能例外。(劉效仁)
(責編:徐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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