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縣農民婁西月去藥店給妻子拿補鉀用的氨苯喋啶,店員給拿的卻是甲氨蝶呤,說是“這藥好”。沒想到,妻子服藥一周后,出現多種不正常反應,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2月18日《燕趙都市報》)
今年49歲的婁西月文化不高,其妻楊永愛更是不識字。據了解,婁西月的妻子楊永愛身體長期缺鉀,幾年來,一直服用氨苯喋啶補鉀。今年11月1日,婁西月拿著氨苯喋啶空藥瓶去民強藥店拿藥。女店員拿過藥瓶看了看,就給開了藥。婁西月去交費時,發現她開的藥每瓶15.5元,比以前買的貴了不少,便問道:“拿的藥不對吧?以前買,每瓶最多也不過5元錢?!迸陠T解釋說,這種藥好,是上海產的。婁西月以前都是一次買5瓶,因嫌價高,這次就想只買一瓶,在他的要求下,女店員在藥單上把5瓶改為1瓶,婁西月取藥回家。楊永愛服藥一周后,開始出現口腔潰爛,皮膚發黑。經化驗,楊永愛體內白細胞減少,“藥物中毒(甲氨蝶呤)”。11月24日,經搶救無效的楊永愛離開人世。
氨苯喋啶為補鉀利尿藥,甲氨蝶呤為抗葉酸類抗腫瘤藥,主要用于急性白血病、絨毛膜癌、骨肉瘤等腫瘤治療,兩者的差別也太大了。而且甲氨蝶呤屬于處方藥,購買時必須持有醫生處方,店員不見處方就銷售甲氨蝶呤,錯誤極為嚴重。所以,不可能是店員一時疏忽,將甲氨蝶呤當成了氨苯喋啶,只能是店員有意違規經營造成嚴重后果。而導致店員違規銷售的直接原因,就是兩種藥價格的相差懸殊,銷售一瓶標價5元的藥,和銷售一瓶15.5元的藥,藥店的所得是不一樣的。
盡管我們針對零售藥店的經營,制定了許多法律法規,但由于監管滯后,零售藥店的違規現象仍很嚴重。許多藥店“利”字當頭,無論是店主親自出馬,還是雇用店員促銷,都是“能賣貴的不賣對的”。特別是一些藥店,將店員的基礎工資定得很低,店員的實際收入完全決定于銷售額,以此來鼓勵店員盡可能地掏顧客的腰包。
為多得點提成,致患者死亡,這教訓是極為沉重的,可我們不能指望它喚醒所有藥店的道德良知和責任意識,如果不加強監管,不將有關的法律法規落到實處,類似的悲劇還會發生,消費者還得付出生命的代價。(張鐵鷹)
(責編:李艷)
![]() ![]() |
- 相關新聞
|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為福建日報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屬福建日報網所有,任何未經本網協議授權的非新聞性質網站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須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違者本網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②本網未注明來源福建日報網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來源:福建日報網”,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如對文章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③ 如本網轉載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福建日報網聯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