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兒女》演員遭曝光 扮廣告“藥托”。
曝光帖中,演員孫桂田被指代言多個藥品廣告,網友嘲諷其“全身上下病全了”
國家廣電總局、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中醫藥局16日聯合下發通知,禁止聘請不具備執業資質的人士擔當醫療、健康類節目的嘉賓,嚴禁演員和社會名人主持醫療、健康類節目。(2月16日新華網)
此規定一出臺,即獲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這些年,演員扮健康專家的現象泛濫,公眾深受其害,要求禁止此類廣告的呼聲甚高。但同時,不少人也擔心此規定能否得到落實,因為從以往的情況看,違法違規廣告禁而不絕。比如,《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醫療和藥品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重申,“凡以專家、患者形象作療效證明的”、“凡含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及醫生與患者進行現場或熱線溝通交流內容的”醫療、藥品廣告一律不得播放。之所以要重申,就因為過去有關的規定執行得不理想,公眾不滿意。
以往的經驗提示,要避免“嚴禁不具備資質的擔當醫療、健康類節目的嘉賓”、“嚴禁演員和社會名人主持醫療、健康類節目”等規定,落而不實,甚至成為一紙空文,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加強對廣告的審查。按照《廣告法》的規定,醫療、藥品廣告須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才能安排播放或刊登,但目前廣告審查把關不嚴的現象非常普遍,或審查流于形式,或內容輕易被篡改。二是加大對違規廣告主的處罰力度。盡管有關部門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地曝光違規廣告主名單,但由于違規廣告主不斷變換花樣,致使違規廣告“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廣告主之所以罔顧規定,不怕受罰,就在于處罰力度偏小,與成本相比,違規的受益額可觀。三是嚴肅追究有關媒體的責任。媒體本來應是廣告的主動把關者,但是,現在有的媒體與廣告主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媒體不僅可以從廣告主身上得到經濟利益,而且可以由其代繳違規的處罰金。很顯然,要禁止違規醫療、藥品廣告,必須斬斷媒體與廣告主的利益鏈,讓媒體牢記自己的責任,不敢見利忘義。
人們欣喜地注意到,《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醫療和藥品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在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對違規廣告和醫療健康節目立即進行清理的同時,提高了對違規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的追究等級。這既讓公眾堅定了對打擊違規醫療、藥品廣告的信心,也讓公眾看到了清理違規醫療、藥品廣告的前景。(張鐵鷹)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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