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本身不打架,是利益在打架
近日,城鎮失業率出現五花八門的數據。先是社科院2008年12月發布的 《社會藍皮書》,稱中國城鎮失業率攀升到了9.4%,已經超過了7%的國際警戒線;而3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去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是4.2%。兩相比較,前后數據竟相差一倍。(《中國經濟周刊》)
這讓筆者想起一樁往事。2007年4月,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房地產市場分析報告顯示,2007年3月廣州房價在下降,當地報紙視之為行政手段干預房價的成功范例,而4天后,國家發改委發布報告中的數字截然相反,指廣州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8.6%,環比上漲1.2%。
可見,數據的自相矛盾,關鍵在于選擇性統計,有的是選擇對自己部門有利的統計方法,有的是選擇有利于反映部門業績的樣本,這暴露了某些部門在對待數據上,不是以真實為第一原則,而是以利益為第一原則的選擇性統計“潛規則”。統計數據是國家制訂政策的依據,我們不能圖一時方便,將一個不能全面反映問題的數據當做完全的數據來發布,也不能將數據當做部門的政績,這樣只會誤導高層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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