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在重慶武隆衛生系統公開考調中,兩名年屆六旬的考生“金榜題名”,而其中一人居然只差150天就退休了。
在大學生就業嚴峻的背景下,這次錄取格外顯眼。當然,對于重慶兩名大齡考生“入編”成功,支持者認為兩老人給年輕人讓出了舞臺,應得到照顧;反對者認為招收即將退休的大齡考生是種資源浪費。
客觀地講,類似解決老職工退休之前的編制問題,以免除其后顧之憂的“照顧”,在部分機關事業單位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存在著。至于所謂資源浪費,筆者倒是覺得,兩位大齡考生占用編制的時間有限,退休之后,有限的資源依然可以繼續給年輕人機會。只是,讓人感覺不爽的是,這種照顧是用納稅人的錢財“借花獻佛”。
到底是什么讓大齡考生愿意跟上當地有關部門的節拍,表演著考調“大戲”呢?答案可能就是事業單位與眾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
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開始實施退休職工“雙軌制”,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維持原有的財政養老制度,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則施行企業和個人按比例繳納養老費的改革。由此,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工收入差距逐漸拉開,正是這種充滿誘惑的養老保險制度,伴隨著照顧性質的曖昧福利,才容易衍生出各種各樣的“潛規則”。
一出出鬧劇后,人們開始呼喚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當然,必須得承認,這種牽扯絕大多數當權者利益的改革不會一帆風順。但如果一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試點剛剛出籠,就有專家跳出來喊停,那會讓知識界“很受傷”。
在這個問題上有些人大概“選擇性失明”了———他們只看到改革會導致部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受損,卻沒有看到,不能完全兼顧到公平的制度,有可能會讓更多的人受傷。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然會帶來陣痛,但從長遠來說,只有革除其中的不公,才能切斷利益因素的誘惑,也才能杜絕類似“照顧式錄取”的發生。
這就要求相應的主管部門,必須打造一種沒有身份差異、涵蓋所有國民、各人公平承擔自繳比例、享受平等社會養老標準的養老保險制度。這不但是對社會公平的一種踐行,更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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