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27日通過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與橫琴島其他區域實行隔離式管理。至此,橫琴島的一部分成為實施“一國兩制”新區域已經完成了必須的立法程序。
這個決定包括:第一,自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在本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新校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與橫琴島的其他區域隔離管理,具體方式由國務院規定。第二,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位于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口岸南側,橫琴環島東路和十字門水道兩岸之間,用地面積為1.0926平方千米,具體界址由國務院確定。在本決定規定第一條的期限內,不得變更新校區土地的用途。第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新校區啟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賃期屆滿,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可以續期。
為什么要不厭其煩地將決定的內容照錄在此?因為這是中國一種全新的模式,即境外的特別行政區,向內地租賃土地。
澳門是亞洲僅有的南歐風情城市,更以娛樂博彩業著稱。澳門只有近28平方公里的面積,已經沒有發展的空間,特別是澳門大學無法擴展。而近在咫尺的橫琴島是與澳門隔河相望,最近距離僅200米,全島面積86平方公里,是澳門現有面積的3倍。根據規劃,橫琴島有近5平方公里的土地將作為粵澳合作項目地。澳大新校區位于橫琴島東部,將設置6至9個學院,規劃校園容納約1.5萬人,擬采封閉式管理。
橫琴島的開發由來已久。溫家寶總理2005年到此視察,認為這是一塊“寶地”。然而珠海自身無法充分發揮橫琴緊鄰澳門的優勢,盡管有多種開發方案,一直未能實施。筆者曾經到澳門參加過相關的研討會,到橫琴實地考察過,深感這一寶地應該早日擺脫沉睡狀態,可以出租給澳門。2006年11月,廣東省通過了《橫琴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綱要》。當年美國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欲投資130億美元建國際度假村項目,后因故擱淺。橫琴島的開發一直決而不行,主要原因是管轄權限、開發主體和定位都存在很多爭議。到2009年初國務院正式批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橫琴開發終于取得實質性突破。6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決定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范圍,對口岸設置和通關制度實行分線管理。通過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閑旅游、科教研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鼓勵金融創新,實行更加開放的產業和信息化政策等,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臺。
搬遷澳大是珠三角規劃綱要中粵港澳合作項目之一。澳門大學橫琴島新校址的構思是盡可能“澳門化”:橫琴校區與澳門“自由通行”,不受內地邊檢監管,校園內法規制度標準等等一律使用澳門標準,僅在“嚴重事故或災難性事件時”由珠海公安及消防提供協助。例如,未來橫琴的澳門大學,互聯網應該是從澳門接入而非從廣州接入。不過,澳門特區對新校區實施管轄問題上,仍有諸多細節需要深入研究,例如口岸設置、出入境管理等。
2006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港方口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授權香港特區政府在位于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區范圍內實行全封閉管理,即實施香港法律,并由香港執法人員管理。不過,這個決定涉及的范圍很小,只是供香港移民局處理出入境手續。
橫琴則開創了一個新的模式,既然澳門可以如此,未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業有可能向深圳租賃兩地之間緊鄰的地區,經由國務院批準特定用途,由港方按香港的法律實施管理。如果發揮想象力的話,未來在兩岸之間特別是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之間,也可能延用這個模式。只要是一國之內,不同政治社會制度的兩個地區,是可以用租賃的方式,由一方為另一方提供土地的。
(作者系香港鳳凰衛視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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