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權威乙肝專家崔富強在成都透露,衛生部將出臺政策——常規體檢表(含入學、入托、就業、健康證申領等)的待選“菜單”中,將統統取消乙肝“兩對半”這個項目。昨日,衛生部新聞發言人回應,那只是專家的觀點,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見。
中國反乙肝歧視的努力一步一個臺階。2005年,原人事部制定了《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取消了公務員錄用體檢中的乙肝病毒標志物檢測;2007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禁止企事業單位招、用工過程中的乙肝病毒標志物體檢;2009 年,衛生部出臺《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草案)》,托幼機構不得拒絕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兒入園。我們期望專家“一語成真”,這無疑將是政府在反乙肝歧視上跨出的一大步,以更大的誠意尊重和保護人權。
這個人權就是承認每個人成為憲法里的“人”,享有憲法規定之一切權利。乙肝病毒攜帶者為什么長期受歧視,在教育、就業諸多方面受阻?就是因為他們沒有被當做“人”、一個“合法的人”看待。在歧視的世界里,一個乙肝患者被擋在權利的大門之外,跟一個人因為膚色、性別被擄奪權利是一回事,都是被打入“另冊”的人,他們的膚色、性別、疾病成為他們一生無法洗刷的“污點”,低人一等的 “原罪”,他們是生理上的牛鬼蛇神,一輩子背負絕望,這是何等的殘忍?一個據說上億的乙肝群體無法實現社會階層的正常流動,對社會絕望的他們又會衍生出多少對社會的抵抗?
甘地曾說過:“我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印度人。”筆者則要說,我們首先是人,其次才是“乙肝病人”。人是最寶貴的,人的權利擴展到多大的范圍,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就有多高。“乙肝病人”跟其他人一樣,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稱——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受教育權、就業權等。何況,他們是病患者,是弱勢群體,對弱勢群體,應該給予更多的救助,而不是排斥。為乙肝攜帶者爭取應得的權利,只是守護基本的公平底線,遠談不上文明的跨越。
常規體檢中取消乙肝“兩對半”這個項目,也是對個人隱私權的尊重和保護。一個文明的社會,公權力會被無數雙眼睛盯著,私權利則盡量少地被干預。我們的社會經常相反,公權跋扈,令人噤若寒蟬,公民在家里看個黃碟卻要被警察帶走,讓私權掃地。這是極不正常的,在西方發達國家,企業在招聘員工時,連應聘者的年齡都不敢問,在我們這里,就在兩年前,應聘者還被豬羊一般趕到醫院去查個底朝天,并拿人的隱私來當做一票否決的雞毛令箭。
中國人真的就這么賤么?天生比其他民族劣等?不是的,是我們被賤待甚至踐踏了,正像魯迅說的,我們還沒有爭得做人的權利,至少現在,公民權利的空間拓展得還不夠。
有人可能會說,非乙肝患者有不被乙肝患者傳染的權利啊,這話沒錯,但目前沒有任何科學證據可以證明,在常規體檢中檢測出的“乙肝”(即“表面抗原”或“兩對半”結果為陽性),會通過共同的工作學習傳播,人們用夸大的危害來否定乙肝攜帶者的權利,是極其霸道的行為。
其實,最為可怕的正是眾人那種“庸常的惡”,一般的社會文化心理對“另類”的排擠,每個人的理性最終導致整個社會的非理性。比如騰訊網調查“你覺得入學就業等常規體檢需要檢查乙肝嗎?”只有不足四成的網友支持,足見人們對乙肝成見之深。消除文化心理疾痼,需要每個人多做換位思維,就會知道,把“乙肝病人 ”當成跟自己一樣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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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1大學生在清華大學門前抗議乙肝歧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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