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上海等5省市試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經過去9個月,各地仍在調研、觀望。受“越改越少”的認識影響,一些試點地區出現提前退休潮。專家表示,應把公務員的養老保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障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三者統籌考慮。(10月26日《中國經濟周刊》)
現行的養老金制度需要變革,這似乎已達成社會共識,幾乎沒有人反對。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在實施過程中遇到“腸梗阻”,問題出在利益博弈上。
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出臺,實際上都是一個涉及多方利益重新調整的過程。博弈不該出現政策頒布實施后,而應移到公共政策制定前。惟有建立起充分參與、公開博弈的前置機制,利益的調整和分配才能有效平衡。事業養老金更是如此——對事業單位人員來講,追求的底線是退休金不能“越改越少”;而對政府來講,追求的是社會保障事業的穩步推行。
值得關注的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非第一次“推行難”,早在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發《人事部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在云南、江蘇、福建、山東、遼寧、山西等省開始局部試點。與此次出臺的政策相似,博弈也是出現在政策實施后,最終以失敗而告終。
長期以來,我國在出臺各項公共政策時,都不同程度地缺乏一種利益博弈的前移機制,從而導致政策實施后,各方利益主體出現了討價還價、加以抵制、推諉扯皮等現象,以至于不少政策陷入“推進難”,有的甚至名存實亡。像醫療改革、教育改革、住房改革以及個稅改革等,都有類似的情形出現。以醫療改革為例,由于缺乏利益相關者的充分博弈,就急吼吼地出臺政策,結果造成醫療改革“不成功”,不得不另起爐灶,實施第二次醫改,公眾頗有怨言。
改革需要勇氣和膽識,但也不能像小孩子過家家那樣,隨意性太強。應敞開胸懷,讓大家暢所欲言,讓各種利益充分博弈,盡量做到公平正義,不能匆匆出臺一個改革方案,來試探公眾的承受底線,倘若公眾強烈反對,就收回政策,這不僅會損害國家的公信力,也會影響各項改革的推進。博弈前移,就是要以各利益方可能出現的抵制或消解政策的行為為出發點,進而制訂出符合多方利益主體的政策。唯此,國家公共政策及法規才能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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