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亮:超時放假彈性里藏著權力的任性
對大多數人而言,虎年春節長假的休止符都落在大年初七。但從昨天的新聞來看,有個群體似乎不在此列:七天春節長假已結束,一些政府機關卻仍在超時放假。只安排少量人值班,大部分人員仍在過節,還有不少竟延至3月1日。新華社撰文指出,“政府機關超時放假是對公眾利益的漠視”。(2月22日《揚子晚報》)
從報道中可知,有的政府單位在節前一周就放假了,并且準備持續元宵節之后,前后差不多有二十天的假。但對我們身邊有些特殊行業從業人員來說,連享受一個完整的法定假期,甚至都是異常奢侈而艱難的。兩相對比,自然顯得格外刺目。
當然,某些政府機關的公務員們不想上班,現在仍然肆意享受著超長假期的愜意與逍遙,這個心情咱們都能理解。畢竟,以常理度之,不管你是耍了七天還是幾天,都沒有人會嫌假期長的。
這一點,從每個大假之后,媒體上關于“節后綜合征”的密集報道中可以得到印證。“時間怎么一到放假就長翅膀,飛得比上班時快N倍!”這話很有代表性,說出了大家的心聲。其實錢鐘書很早前就從構詞本身,對此現象進行了經典解釋,他說“快樂、快活”的“快”字,就說明了人生樂事總是悠忽即逝的。
所以不少小白領上班第一天,都將網絡簽名改成“身在單位心在家”,以示對轉瞬即逝的大假意猶未盡。但這也只能是私下的情緒宣泄,和人家公務員公然的超級假期比起來,這連牢騷、抗議都算不上。
就在某些公務員的超級假期里,面對以億為計量單位的春運客流量,網上書院氣十足的專家學者們,還在總結出“家庭是中國人的宗教”等貌似精辟的哲語。這話不能說不對,不過很大程度上,人們狼狽不堪地卷入春運大潮,只因他們只能在這個時間回家。帶薪休假等假日福利對他們來說,是跟房子一樣的奢侈品。反套錢鐘書的“快樂公式”,節假日因其稀缺,所以成為人們一年中少有快樂記憶。
故而,近年來,有關延長春節假期的呼聲也一直不小,有人大代表呼吁春節長假延長到12天,讓中國人能真正歡度傳統佳節。這是因應保障公眾休假權利的訴求,卻也并不契合政府機關超時放假的語境,二者不在一個范疇。
春節的文化內涵并不能稀釋政府機關超時放假的不合理性。在普通民眾在春運火車上折騰掉大半個假期的情況下,這種超長假期就顯得更為刺目,更像是心安理得地“炫富式”挑釁,也更難以讓人接受。就像新華時評批評的一樣,政府超時放假是對公眾利益的漠視。
在過往的孟連事件等群體性事件背后,與民爭利的形象曾讓學者窺出政府公司化傾向。但是超時放假卻顛覆了“公司”形象,市場中的逐利公司不敢悠哉游哉,只會爭分奪秒。除非它能一手攥著計劃的權,一手掙著市場的錢。而這顯然不是我們理想中的政府形象。
因為理論上講,政府是受雇于民的公仆的集合體,由納稅人稅金供養著,公務員自然得以服務于民眾。這是政府機構行使公權力的合法性來源。而現在當人們都熱火朝天開始了新一年工作時,公務員群體卻超然于外,繼續歡度佳節,這折射出的是一幅怎樣的官場生態圖呢?
在官員財產公示等問題上,有網友曾精辟地總結到:老百姓都已過了河,官員們還在假裝摸石頭。這個點評可謂一針見血,點中了很多官場積弊的死穴。要說在這類問題上,人們還能暫時容忍某些“演技派”官員“渾水摸石”般拖延或作秀。那么,春節放假顯然不存在上述的任何所謂制度設計或技術瓶頸方面的制約。它只檢驗著公務員們作為一個職員最起碼的從業素養——是否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從這個角度說,公務員享受的假期彈性直接反映出權力的任性。而太過驕縱任性,缺乏監督約束的公權力,肯定不是民眾之福。(重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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