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國將統一內外資企業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至此,內外資企業稅制實現了全面統一,外資企業在稅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國民待遇”被徹底終結。(12月1日《人民日報》)
從1994年開始到2009年1月1日,中國先后對內外資企業以及個人統一了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所得稅、房產稅等稅種,僅僅留下了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兩個稅費尾巴。12月1日以后,這個尾巴將被徹底割去。這種對內外資企業的稅費差異,采取逐步統一、平穩過渡的做法非常值得肯定,其引起的波動和影響非常小。就拿這次來說,筆者認為,不會對外資進入中國有實質性影響。因為,相對于所得稅來說,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是小稅費,而2007年3月統一內外資所得稅時沒有帶來對中國吸引外資的影響,這次更沒有理由出現什么異常了。當然,徹底終結外資超國民待遇,一些問題還是需要回答和思考的。
很長一段時間實行的“內外有別”的稅收制度是否正確?筆者認為,是非常必要的。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經濟發展資金缺乏,需要采取稅收優惠以吸引外資,其實那時對于市場經濟本質并不理解。在大發展之急迫與建設資金、管理經營之匱乏的巨大矛盾面前,投資發展饑渴癥使得我們已經饑不擇食,國門被打開后吸引外資成為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客觀公平說,沒有那個階段外資外企的大舉進入,中國經濟奇跡可能要大打折扣。而外資外企大舉進入,沒有稅費的“內外有別”政策也是不可能的。
但是,隨著中國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以后,市場經濟體制從本質上就要求公平、公正對待每一個市場經濟細胞,包括企業。特別是隨著中國企業的發展壯大,稅收上內外企業的不平等、不公平問題暴露的越來越嚴重。稅收的不平等使得內外資企業在市場經濟長跑中的起跑線不一樣。特別是涉及普通百姓繳納的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內外籍人員也不一樣。這對中國百姓也是不平等的。可以說,內外資稅費徹底統一,徹底終結外資超國民待遇是市場經濟機理的必然要求,是公平公正公開市場核心環境的呼吁,也是對中國企業和民眾最大的公平公正。
內外有別的稅收政策取消了,那么,今后應該依靠什么吸引外資,吸引世界各方投資者呢?這給各級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從宏觀上看,盡快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完善市場經濟法制是根本。從微觀上說,必須提高政府辦事效率,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水平,特別是政府要竭力創造一個法制、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大環境,建立一個公開、透明、高效的政府行政軟環境。如果相互推諉、拖拖拉拉、效率低下、暗箱操作、腐敗橫行,那么,必然會對吸引外資和外海投資者有所影響。
需要警惕的是,從國家層面內外資稅費統一后,一些地方政府在GDP政績沖動下,在執行力上可能打折扣,同時,會在土地優惠等其他方面造成內外資新的不平等,這就需要加大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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