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稱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我國行業間工資差距最高達15倍,全球第一。該所專門辟謠稱,這種說法不對。正確的說法是,按大行業劃分看,2009年我國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的金融業工資是最低的農林牧漁業工資的4.7倍。按細分行業看,2008年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的證券業是最低的畜牧業的15.93倍。
看起來,倍數大大縮小了。但該所也承認,按大行業劃分,歐洲國家的行業收入差距在3倍左右,中國高出50%以上。更進一步說,人們最初相信那個15倍,恐怕也并非全無道理。
該所說明,自己的研究依據的是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其所統計的是各個行業的平均工資。問題就出在這里。在中國,工資其實并不能真實地反映人們的實際收入,而真正影響人們生活的是實際收入而不是名義工資。如果按照實際收入來計算,4.7倍肯定是低估的。
受集中計劃體制的影響,中國存在大量實物性收入。而且,實物性收入在不同行業間的分布呈現為這樣一個法則:低收入群體幾乎沒有任何實物性收入,工資收入就是他們的全部收入。越是高收入群體,名義工資在其實際總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低。他們的收入有很多體現為實物收入,這樣的實物收入不可能被統計到工資數據中。
這樣的高收入群體大體上有兩大類:第一類是公務員,尤其是職位稍高的公務員。第二類是國有壟斷企業員工,尤其是管理崗位的就業者。這里不談他們可能獲得的灰色收入,只計算他們可以光明正大地從機關、公司所獲得的非貨幣性收入,也是相當巨大的。盡管政府已經三令五申停止各種福利供應,但由于歷史的慣性,這兩個群體依然可以獲得大量實物收入。比如,公款供養的公務用車,以超低廉價格甚至免費供應的住房,這筆收入是巨大的。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政府機關的處級公務員,月工資收入也許只有五千元。但如果機關給他配備一輛公車,那么購車成本加上日常養護開支,他每個月至少可以獲得兩萬元收入。如果他以市價的一半獲得一套住房,那么,在大城市同樣等于他每個月獲得上萬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