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環評造假不能寄希望于實名舉報
www.hxt111.com?2013-01-14 12:36?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北京師范大學博士后毛達給環境保護部提交了一份舉報信,舉報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要求取消該院的環評資質證書。在信中,毛達說:“該院在秦皇島西部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評過程中,存在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的情況,尤其是在公眾參與部分。而這樣的情況,在中國所有的環評機構中,具有普遍性。”(1月13日《光明日報》) 毛達實名舉報要求取消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的環評資格,再次將環評機構的生存現狀暴露在公眾面前。目前,環評機構紛紛與原來的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脫鉤,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眾所周知,只有評估報告順利通過,環評機構才能拿到可觀的環評費用。為了生存和發展,進而攬到更多的業務,不少環評機構和委托環評單位成為“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關系,甚至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因此,動用一切關系,包括與原業務管理部門的“老關系”,盡可能地讓報告被通過,幾近成了環評單位追求的目標。于是,眾多走過場的環評報告,不僅未能阻止否決不符合環保條件的項目,反而讓它們穿上合法外衣,造成了一起起觸目驚心的環境污染事件。 環評機構的生存現狀背后,更暴露了長期存在的環評機制缺陷,特別是在法律方面的滯后。按照美國法律規定,環評機構提交的環評報告不僅要論證可能要上馬的項目將怎樣影響環境,還要論證如果項目不被執行,或者推遲執行的情況下,環境狀況怎樣,并提出建議方案。這就意味著,環評報告要把項目上和不上的環境狀況同時擺出來,供審批部門參考。而我國的法律沒有要求環評報告要評估項目不上或者推遲上的環境影響,環評單位有足夠的空間描述項目應該怎樣被通過。這樣一來,環評報告的實際作用就大打折扣,有時甚至成為建設“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冠冕堂皇的“護身符”。 正是環評造假在體制機制上有著深刻復雜的原因,所以遏制其漫延,不能僅僅將希望寄于毛達這樣的實名舉報。一方面要大力發展獨立自主的環評機構,包括適時引進國際先進的環評機構參與國內環評市場競爭,帶動環評主體的多元化;另一方面要加強社會公眾參與進程,實施重大項目環評報告公眾聽證制度,把項目環評能否通得過的評判權交給公眾。而當務之急是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政策,不僅提高環評的權威性和執行力,也要讓造假環評者付出沉重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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