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拆遷”是濫用公權
2013-10-28 07:02:07?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林錦 我來說兩句 |
“株連拆遷”有違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也拆散了親情,離散了人心。對此類問題,決不能放任自流,而應加大整治力度,使拆遷工作回到法治與利民的正軌上來。 因為婆婆是“釘子戶”,湖南長沙市天心區的小學教師譚雙喜近日收到區教育局通知,將其調往拆遷指揮部工作,直至其婆婆簽訂拆遷協議。這份調崗通知曝光于微博后,引發輿論質疑,目前已被撤銷。 “又一個‘株連拆遷’的活靶子!”有網友如此議論。像這位女教師這樣,因為“親戚關系”而卷入拆遷進程的現象,不只發生在長沙一地。在一些地方,為了“搞定”拆遷對象,不惜調動一切社會資源投入其中,從直系親屬到七大姑八大姨,均被強制性賦予義務去幫助政府完成拆遷,尤其是公務員、教師等公職人員更是“重點照顧對象”。誰家的親戚誰負責,協議不簽不脫鉤,如果辦不了,輕則調離崗位、扣發工資,重則停薪停職。對此,媒體為其貼上了“親情逼遷”“株連拆遷”等標簽。 俗話說,硬的不行來軟的。在推土機開路、雙方打得你死我活的暴力強拆備受詬病的情勢下,一些地方搞起了另類的“柔性拆遷”,打起了親情牌、實行了責任捆綁,把政府與拆遷戶面對面的利益博弈,轉化為拆遷對象家庭內部的“思想工作”“親情公關”。從實用主義的角度,這種“親情攻勢”確能擊中不少拆遷戶的軟肋,不管是為自身利益計,還是為親人相處想,不少人思前想后,最終簽字。然而,這種拆遷方法看似效率高、推進快,其帶來的負效應卻不能小視。 從顯性的一面,“株連拆遷”有違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公職人員該干什么,權利和義務如何劃定,如何考核評價,法律制度俱有明文規定,但從來沒有為拆遷服務的職責,也沒有因親屬拆遷問題而問責的規定。“株連”公職人員強制“逼遷”,本身就是濫用公共資源,而因為親屬拆遷進展不順強行問責,則更是侵犯公民權利、權大于法的土霸王做派。 從隱性的一面,“株連拆遷”拆散了親情,離散了人心。那位女教師為了規避拆遷責任,她甚至向校領導表示要和丈夫離婚。出此下策,實屬無奈,但可以想見,這種做法背后所隱含的內心糾結、給家庭親情造成的無形裂痕。敢怒不敢言,這種被壓抑的憤怒與不滿其實更難平息。更不用說,當地政府部門對拆遷小區實施大喇叭“輪番轟炸”,出現“黑衣男子”拔槍、不明人員投擲爆炸物等“驚魂”事件,既讓小區居民人心惶惶,也在不斷拆解著官民互信和政府公信力。 “株連拆遷”之類的做法,雖然有迂回、有緩沖,甚至蒙上一層親情的溫暖面紗,但本質上還是違背法治、無視民意、損害權利,是一種打著親情幌子的變相強拆。對此類問題,決不能放任自流,而應加大整治力度,使拆遷工作回到法治與利民的正軌上來。 本報特約評論員 陸文江 |
相關閱讀:
- [10-19] 鄭州七旬老人給安置房辦房產證 奔波四五年無果
- [10-24] 南京養老床位兩年減少2105張 38家養老院消失
- [10-28] 調查稱征地拆遷波及全國16%家庭
- [10-25] 鄭州多處城中村拆后復建緩慢 村民被迫“流浪”
- [10-28] 征地拆遷波及16%家庭 90后農民工3.8%愿務農
- [10-22] 海峽奧體中心拆遷安置地征收過半 192戶抽取房號
- [10-22] 部分地方官員落馬透視:大興土木為何走上“歪路”?
- [10-23] 北京辦奢華婚宴村官因征地發家 住別墅開豪車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