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的“八項規定”、反“四風”等檢查監督取得積極效果,至少人們看不到在鬧市區的豪華酒店門口,公車成排、官員紅光滿面的場景,但是,在機關的內部食堂、郊區的山莊、風景區的療養院、本應該書聲瑯瑯的培訓中心,仍然存在大吃大喝的現象,好酒好菜一樣上。 于是,中央紀委監察部要求:機關和各省(區、市)紀委、監察廳(局)需于7月28日前完成自建培訓中心摸底登記,9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糾。事實上,即使是現在,問題依然是“外甥打燈籠——照舊”。豪華“公館”存在的新老問題,可以歸納為六宗“罪”: 一是長期“霸占”風景名勝區。在黃山,40多家掛牌培訓中心分布在黃山等山岳型景區的周邊;在深圳最美麗的海岸線,有20多家別墅式的培訓中心。可以說,在著名景點,游客常常無奈地“抬頭見公館”。如何才能夠“還景于民”?這項“系統工程”,一點不亞于公車改革的難度。 二是旅游城市、避暑勝地往往是培訓中心扎堆的地方。培訓中心退出旅游城市、避暑勝地,是必須要動的“大手術”。這種痼疾已經有60多年的歷史了。 三是中央禁令如同耳邊風。在東北三省風景名勝區內,數十家名目繁多的培訓中心、療養院扎堆聚集。中央禁令出臺后,有的依然大興土木修建樓堂館所。吉林省財政廳和與其相鄰的吉林石化公司松花湖療養院內均有豪華游輪。 四是不計成本,擴大行政支出。筆者把所有公費辦的培訓中心、度假村等統稱為“公館”,就是因為這些開銷可以名正言順納入財政預算,以培訓費堂而皇之地花納稅人的錢。如黑龍江省國稅局牡丹江培訓中心的工作人員說,培訓中心內的管理人員都是牡丹江國稅局的在職員工,“這里一年基本上要閑置9個月,只有3個月時間能對外承接一些業務”。這就是行政經費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吧? 五是導致大量“發票腐敗”、“發票犯罪”的存在。所有費用都要通過發票來報銷,發票因此成為腐敗的媒介。黑龍江省國稅局牡丹江培訓中心為了招攬生意,工作人員一再強調他們是國稅局的,發票沒有問題,報價可以報得高一些,實際價格可以便宜些,給辦事員“回扣”。 六是媒體無法報道出來的,這些公共資金建設起來的“公館”,如果盈利了,交不交稅?盈利資金分配到哪里去了? 綜上所述,豪華“公館”的問題依然存在,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四風”難反。因此,筆者建議分兩步走,一是這么多培訓中心、療養院、度假村沒有必要,應該收歸各級國資委。二是除了留下極少數由旅游局掌管的接待賓館之外,可面向社會各界進行拍賣,由民營企業作為接待培訓行業的主體,這也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體現。 ▲(作者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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