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枇杷等路邊水果陷入“任性采摘”,顯然并非個案。和私人物品不同,“路邊水果”沒有明確的所有權歸屬,難免會陷入被過度利用的“公地悲劇”。一旦采摘路邊芒果缺乏監督、違規成本過低,人們就會突破社會規范的約束和限制,進入竭澤而漁的誤區。 不論是“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投機心理,還是“別人都如此”的從眾心態,抑或“破窗效應”下的失范感染,不文明采摘的背后,投射著社會心態的集成影像——“任性采摘”是相互傳遞的,這不光是相互模仿,還有心理補償的問題。當別人都不遵守、維護規范,而我遵守、維護規范,就意味著我要支付更多的成本,從而導致了“吃虧了”、“不劃算”等相對剝奪感的產生。于是,老實人也可能變得“不規矩”,參與到不文明采摘中來。 在理性選擇深入人心的當下,人們也會進行成本與收益的算計與權衡,一旦成本大于收益,往往會對社會規范選擇性遺忘和漠視。一方面,違規者人數多,追責成本大,很可能會不了了之;另一方面,每一個參與者的違規情節比較輕微,即使被抓住了,懲罰也不會太嚴重。在“法不責眾”的裹挾下,“任性采摘”愈演愈烈,甚至成為浩蕩之勢。 說到底,形式的規范如果在現實中僅僅停留在口號上,而不被人們接納和認同,就難以真正地約束人們的行為。虛化、懸置的“禁止摘芒果”,由于缺乏實際的懲處功能,只能起“稻草人”的威嚇作用,既對人們沒有普遍的、長期的、強烈的行為感召力,也難以有效地約束人們的行為,最終導致“任性采摘”的屢禁不止。 因此,在利益主體多元化、價值觀念多樣化的當下,固然需要提高公眾的風險防范意識和文明修養,但只有同時提高內部的自我約束力和外部的社會控制力,“任性采摘”才會得到有效治理。到那個時候,作為公共空間的馬路,才會更有安全、更有品質、更有情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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