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深圳地鐵7號線發生乘客慌亂事件。據乘客反饋,車廂有一乘客因不明原因奔跑,人群受驚引慌亂,致15名乘客輕微擦傷。目擊者稱,當時后面突然有人喊著火,有人喊有人拿刀,他就跟著往前跑,“壓在我頭上跑過去的也很多”。后經公安調查,由于車廂內1名乘客暈倒靠在旁邊乘客身上,引發周邊乘客情緒不穩。(7月20日澎湃新聞) 乘客暈倒后旁觀者不僅不及時救助,反而因慌亂而奔跑。對此,不能歸咎于社會風氣日下,公眾責任感缺失。此類事件的深層次原因應該是公眾欠缺突發事件應對能力,不能冷靜處理突發情況。相關部門既要做好公共場所的管理、疏散等預防和風險控制工作,又要逐步提升人們的應急能力,避免原本毫無危險的偶發小事釀成大禍。 筆者搜索發現,類似事件并不少見,如2015年4月,深圳地鐵黃貝嶺站站臺因有人暈倒引發部分乘客恐慌奔跑。如2014年8月份,上海2號地鐵線上一外國乘客在座位上暈倒,周圍乘客無一相助竟倉皇逃竄,引起前后3節車廂乘客驚慌,蜂擁沖出車門,甚至摔倒。與此相對,大街、廣場等露天公共場所的突發事件中,少有圍觀者驚慌失措爭相逃跑的現象。相反,如果大街或廣場上有人員摔倒、發生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圍觀者會越來越多,有圍觀看熱鬧的,也有積極施救的。 為何地鐵中突發事件無人圍觀全部跑光而廣場上的突發事件卻爭相圍觀?應該說,這與扶不扶、救不救等人們責任感是否缺失沒有必然聯系,而屬于人們缺乏公共安全感,遇事驚慌、應急能力不足的問題。眾所周知,與露天場所不同,地鐵屬于密閉性非常強的公共空間,一旦發生爆炸、縱火、砍人等突發性、暴力性事件,里面的人員很難及時逃避。之前的類似事件也印證了密閉性公共場所的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因此,地鐵中的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讓部分乘客反應過度,驚慌失措。加之一些不明真相者以訛傳訛,渲染緊張氣氛,甚至有人造謠傳謠。羊群效應下,基于人類自我保護本能,多數乘客自然會不加甄別地急于“逃命”。 為此,相關部門應下大力提升封閉性公共場所的安全水平。如強化安檢措施,嚴禁任何違禁品流入其中,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限制地鐵、公交乘客數量,堅決杜絕超載事件。以免突發事件發生時逃生困難,或者造成踩踏、擠傷、摔傷等次生災害。同時嚴懲造謠傳謠者,避免其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讓人們為毫無根據的“危害”爭相逃避。 長遠來看,還要提升公眾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如定時開展逃生演練、不折不扣地普及逃生常識,避免突發事件中人們信謠傳謠、反應過激、驚慌失措、盲目跟風。進而逐漸培養遵守規則、遇事冷靜、勇于擔當的公民,理性應對突發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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