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分心駕駛”,不應止于提高扣分標準
| 2022-02-14 10:34:24??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公安部發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第163號令)將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辦法》在保持對酒后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后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高壓態勢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對交通違法記分做了調整。(2月13日《九派新聞》) 相比“2016版”交通違法與記分,2022版記分規則作了重大調整,即有“減法”,也有“加法”。“減法”涉及到的罰則條款包括:壓線扣3分變為扣1分,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扣12分變為扣9分,未粘貼檢驗合格標志扣3分變為不扣分,充分體現出交通執法的與時俱進,以及人性化管理。 尤其在“加法”罰則條款上,駕車接打手持電話,由原來的扣2分,變為扣3分,吸引了公眾的目光。統計顯示,70%的致命交通事故是由司機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其中,接打手機等不良習慣,嚴重阻礙了車輛行駛和道路觀察,使駕駛員注意力減少了37%,極大地削弱了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極易引發事故。因此,對開車接打電話 “分心駕駛”提高扣分標準,顯得十分必要。 然而,從公安部發布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來審視,只對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行為,進行有效規制,并不包含玩手機的其它“內容”,譬如,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搶紅包、發短信、刷微信,乃至出現長時間拍攝視頻、觀看視頻的行為,這類行為帶著明顯的主觀故意,在性質上屬于放任了基本安全責任,其危害程度一點也不亞于酒駕,如果仍按照現行法規條款來懲治,只對接打手機單一行為,提高扣分標準,對其他行為“視而不見”,對于遏制“分心駕馭”,顯然力度不夠。 實際上,“分心駕馭”入刑,早已成為國際慣例。英國將開車玩手機視為與酒后駕駛同樣致命,如司機開車時因發短信等行為分心,造成致死車禍,肇事司機將面臨最高14年的監禁。在美國50個州中,包括加利福尼亞州在內的14個州已立法禁止司機開車時發短信。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則把開車玩手機定義為危害公共安全罪,每次罰款120美元。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駕駛者的行動共識,究其根源,在于嚴刑峻法與嚴從格執法。同理,治理“分心駕駛”亦是如此。若“分心駕駛”一旦入刑,像“酒駕”那樣加大懲罰力度,相信沒有人再輕易駕車玩手機了。 沉疴下猛藥。尤其在目前中國車輛處于“爆炸性”增長態勢、使用智能手機的人愈來愈多的背景下,治理“分心駕駛”,更應將搶紅包、發短信、刷微信、攝視頻、觀看視頻等行為,納入其中。唯有重拳出擊,才能讓司機們由“分心駕駛”成為“專心駕駛”。(吳睿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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