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美通緝犯”為噱頭直播?違法犯罪不應成網紅的跳板
2025-04-30 08:22:53?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作者:孔德淇 近日,曾因“酒托”詐騙被通緝,頂著“最美通緝犯”標簽的卿晨璟靚出獄后試水直播當網紅。不過其社交媒體賬號因涉嫌以服刑經歷炒作獲利,違反《社區自律公約》相關規定,已被平臺無限期封禁,8000余名粉絲賬號一夜清零。這一舉措擲地有聲,為這場鬧劇敲響了警鐘。 2018年11月,四川綿陽警方公開發布檢舉“酒托”詐騙犯罪團伙在逃人員的通告,其中一位名為卿晨璟靚的犯罪嫌疑人,因高顏值意外火了,被網友稱為“最美酒托”“高顏值通緝犯”。此后,卿晨璟靚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 刑滿出獄后,卿晨璟靚做起了主播,這本是其個人正常權利。但據媒體搜索發現,她自3月19日起發布12條視頻,多次提及獄中生活細節,甚至以“大牢出來的女人”“最美酒托”為直播主題,誘導網友付費進群“聽故事”。4月25日,其發布的“揭秘酒托騙局”視頻播放量超10萬,評論區爭議不斷。 “酒托”詐騙,侵害的是無數消費者的財產權益,破壞的是社會誠信與交易秩序。法律對其懲處,彰顯的是公平正義,維護的是大眾的合法權益。而將這樣一段不光彩的犯罪經歷,當作吸引眼球、獲取流量的“資本”,把違法犯罪行為娛樂化,無疑是對法律尊嚴的公然挑釁,是對受害者傷痛的再次漠視。 在流量至上的時代,一些人總試圖劍走偏鋒,尋找快速成名、獲取利益的捷徑。但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底線不能丟,原則不能破。把違法犯罪當作網紅之路的“跳板”,看似是個人的“精明算計”,實則是對社會價值導向的錯誤引領。試想,若年輕人看到這樣的行為能獲得關注與利益,勢必會動搖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模糊是非善惡的界限。 平臺的禁言決定,無疑是及時且必要的。它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任何試圖以違法犯罪經歷炒作獲利的行為,都不會被容忍。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流量也不能成為違法的遮羞布。網紅經濟的繁榮,應該建立在合法、誠信、積極向上的基礎之上,而不是靠觸碰法律紅線、挑戰道德底線來維系。 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固然值得鼓勵。但這一切,都應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內進行。(孔德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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