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不能讓老百姓求著兌現
2025-05-08 11:02:07? ?來源:湖北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 湖北日報評論員 張雙雙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聚焦行政生效裁判監督主題發布第五十八批指導性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是:獨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未能按地方法規獲得“多分一人份”的征地補償,申訴長達5年未果,最終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訴,為當事人討回了這份應得的行政獎勵。 這起案件的矛盾點在于,當事人在簽訂搬遷補償安置協議書,約定人均安置房建筑面積200平方米等事宜之外,又與征遷指揮部簽訂了一份額外協議,約定獨生子女家庭選擇獲得獎勵安置房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可依據當地法規,按人分配征地補償等經濟利益時,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分一人份”,行政獎勵只兌現了一半。當事人在申訴過程中,因這份額外協議屢次敗訴。最高檢在監督指導中明確提出,“行政主體不得單方減損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當地政府在未告知獨生子女家庭行政獎勵的情況下,與當事人簽訂的協議,實為單方行政決定,屬于未經協商減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過審理,當地政府依照法規,以經濟補償的方式,共計為16戶獨生子女家庭兌現了行政獎勵。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共產黨給老百姓的承諾,一定要兌現!”哪怕人口政策發生了變化,但寫進法律法規的獎勵承諾不能改變。倘若承諾時拍胸脯保證,落實時卻推諉扯皮,想盡辦法搞變通、打折扣,遲遲不兌現,最后干脆置若罔聞,讓問題不了了之,將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民生無小事,最高檢和最高法協同審理這起“小案”,傳遞出公民權利不容侵犯、承諾必須兌現的明確信號,以法律監督推動政府踐諾守信、取信于民。 取信于民的落腳點在于守信于民。言之必行、行之必果,擺正“公仆”身份,破除“官本位”意識,以徙木立信的意識和嚴謹負責的作風守信于民。把群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沉下心來摸準群眾急難愁盼,努力辦成更多身邊的惠民實事,才能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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