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技術,促技術向善
2025-05-15 09:56:40?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蔡秀明 我來說兩句 |
最近有兩條與新技術有關的新聞,值得琢磨。 一條是,揚州一位盲人管先生,在某運營商營業廳辦理手機卡時,被刷臉這道關口難住了。因為刷臉時,系統要求他“睜眼”驗證,這超出了管先生的生理極限。營業廳拒絕提供其他辦理渠道,最后管先生的業務辦理不成功。 管先生太難了。今年6月1日即將施行的《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實現相同目的或者達到同等業務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臉識別技術方式的,不得將人臉識別技術作為唯一驗證方式。目前已實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也明確,刷臉要取得對方單獨同意,不得將刷臉作為提供服務的前提等。可以說,法律所倡導的理念是明確的。管先生帶了身份證,眼疾肉眼可辨,為何一定要刷臉? 另一條是,最近有大學生將自己原創的論文發至主流論文檢測系統,結果顯示“AI率”過高。有“好事者”紛紛將《滕王閣序》《背影》《三體》等文學作品拿去該論文檢測系統檢測,同樣顯示不合格。當然,這種檢測方式不一定足夠科學。 兩條結合起來,前一條反映的是不當使用新技術給辦事人造成困擾,后一條反映的則是一些新技術還不夠完善,使用過程中帶來“測不準”效應。 這是一個新技術高歌猛進的時代,值得歡呼,也啟人思考。新技術本身或使用過程有不完善的地方,也可以改進,但還是要注意,在新技術推廣和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兩種效應。 第一種是“懶政效應”或“阻礙效應”。也就是說,要注意防范,某些新技術的使用,不但沒有增進福祉,反而降低了福祉。 還是以上述管先生的事情為例。在沒有刷臉技術的歲月里,盲人辦手機卡反而是順利的;現在有了刷臉技術,這位管先生反而辦不成了。這就是新技術不當使用帶來的障礙。 同樣典型的是當下普遍存在人工智能客服。不少人怒稱一些單位的人工智能客服是“人工智障”。相信大多有過使用體驗的人會有相同的感受:靠這些人工智能客服,很難解決問題,有時它們自己就是問題。 對這些現象再透視下去,更值得人深思:一些人設置這樣的新技術,究竟是真的要為人民服務,還是為自己服務?是為了推廣新技術、方便群眾辦事,還是方便自己減輕負擔? 第二種是盲目崇拜效應。一段時間以來,人們為新技術的強大而歡欣鼓舞。甚至,一些人幾乎完全“臣服”于新技術。比如,有人寫文章、作總結,全權委托AI生成式大模型;有人覺得人工智能開藥方也挺好;有人甚至把汽車方向盤也放手給輔助駕駛,自己當起甩手掌柜…… 對此,竊以為,不應“神化”新技術。它們本質上仍然是人類創造出來的生產工具,是人的勞動的對象物。人類自身才是它們的天花板。恰當地使用,能助人類一臂之力;而盲目地崇拜,則難免滋生風險。 尤其當前很多新技術還在初興階段,好不好用、能不能用好,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怎么使用,取決于深度開發的能力。比如同一款AI產品,不同的指令輸入方法,得到結果質量完全不同。再比如AI大模型在某一行業的落地,需要結合具體場景去進行深度學習和訓練,優化算法。可見人的因素,在新技術的普及過程中,還是占據主導地位。忘記這點,容易忽略人的重要性,讓新技術成為“背鍋俠”。 對服務行業而言,還是應該用新技術來方便服務對象,而非圖自己省事。否則,新技術就成了老把戲,成了偷懶、耍滑的遮羞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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