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合同強制逐頁按指印?怎能超越法律自定規則
2025-05-22 14:52:30?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簽訂房產交易合同時,中介強調按指印是流程必需;去銀行辦理貸款,工作人員熟練地遞上印泥,要求在一沓文件上逐頁按上指??;在一些基層窗口單位辦理業務時,工作人員也會習慣性地說“簽名按指印”……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從簽訂合同到公共服務,越來越多的場景中,“簽字+按指印”幾乎成為默認規則。 強制按指印現象,在日常活動中的確很常見。除了在房產交易、辦理貸款、涉公業務中,有關方面要求按指印,而且在各種承諾書、做手術、加裝電梯等諸多場景中,按指印也是必選項。這不僅浪費時間、精力,也讓人疑竇叢生:為何非要這么做?究竟是何原因以及有何目的? 根據機構人員的說法,僅簽字還不夠,按指印已成為一種慣例或者“約定俗成”的流程,否則簽合同未完成,承諾不算數,也就無法辦結。很多人迫于無奈只能按要求逐頁按指印。然而,法律并不是這么規定的。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也就是說,法律明確規定,簽名與按指印屬于并列關系,兩種方式任選其一均有法律效力。但某些機構卻超越法律規定自定“簽字+按指印”的規則,這是為何?其一,缺乏法律意識、不分青紅皂白地執行所謂“慣例”;其二,不排除個別機構利用強勢地位任性要求弱勢一方服從自己的規則。 此外,強制按指印還給個人敏感信息泄露埋雷。由于指紋屬于敏感的個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將造成長期風險。即便有關機構并非故意收集個人指紋用于非法目的,但指紋信息容易泄露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綜上所述,無論是從便民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或是合同風險、個人信息風險等角度而言,都應對按指印行為加以規范。 雖然按指印是一種民事行為,是否按指印由合同訂立雙方決定,但當任性強制按指印存在多種風險隱患,就有必要加以關注。有專家認為,厘清規則邊界、強化信息保護、提升公民權利意識,方能終結這一扭曲的“默認規則”。既需要立法層面明確適用場合、范圍以及主體責任,也需要對相關機構和人員加強法律培訓。這些建議值得傾聽,使合同訂立雙方真正回歸平等。(馮海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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