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4.5天工作制”前,先把帶薪休假落實
2025-05-26 10:03:4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四川綿陽近日宣布試行“4.5天彈性工作制”,鼓勵有條件地區推行“周五下午+周末”的2.5天休假模式,輿論場上一片叫好聲。可細想之下,當許多勞動者還在為雙休日“縮水”、帶薪休假“落空”而苦惱時,這多出來的半天假,到底是錦上添花,還是畫餅充饑? 一紙新政背后的“未竟之業”。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企業就業人員周平均工作時間48.5小時。另外,全國帶薪休假落實率在57%左右,近半數勞動者因“企業不讓休、員工不敢休”而放棄休假。近七成受訪者沒休完2024年年休假,而超60%未休年休假受訪者是主動放棄,近三成職工既未休假也未獲補償。面這些基礎權益尚未夯實,超前推行彈性休假,難免讓人懷疑是不是畫餅充饑。 其實,人社部曾明確表達:縮短工時需以生產力水平為基礎,當前企業承受能力有限,強行推廣可能加劇勞資矛盾。現實中,浙江嵊州2020年試行的4.5天工作制,最終因基層“不敢休、不能休”淪為紙上政策。這揭示了一個殘酷真相:休假制度若缺乏剛性約束,再美好的設計都可能淪為“特權福利”。 “彈性”背后的剛性困境。綿陽新政將提振消費作為出發點,卻忽略了勞動者的“時間貧困癥”。筆者身邊有位朋友對此坦言:“每月房貸要還,孩子補習班要交錢,多休半天等于少掙兩三百塊甚至更高。”在這種經濟壓力下,彈性工作制可能異化為“彈性剝削”。更值得警惕的是,政策若僅在機關單位、國企落地,或將加劇職場福利分化,讓普通勞動者陷入“看得見夠不著”的落差。 反觀帶薪休假,其法律地位早已明確。《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未休年假應按日工資300%補償,可現實中,企業違法成本過低、監管乏力,讓這項權利成了“櫥窗里的蛋糕”。對此,中國人民大學馬亮教授曾直言:“帶薪休假是法定義務,不該淪為刺激消費的工具。” 與其追新求變,不如固本培元。當前最迫切的,不是創造新概念,而是筑牢基本盤。江蘇高院2019年出臺規定,明確法院應受理年休假糾紛,支持勞動者主張300%補償,這種司法保障值得推廣。浙江動一新能源公司試行4.5天工作制時,優先保障設計崗雙休,正是分步推進的務實之舉。這些探索揭示了一個樸素道理:權益落地需要制度護航,更需要社會共識。 因此,當務之急,是讓《勞動法》第45條不再沉睡。加大勞動監察力度,對拒付年假補償的企業課以重罰;建立行業工時指導線,杜絕“兩人工作量壓給一人”的潛規則;完善薪酬結構,讓勞動者不再靠加班費維持生計。正如中國政法大學婁宇教授所說:“遏制加班文化,必須讓工作時間與工資收入科學掛鉤。” 休假制度改革不是百米沖刺,而是接力長跑。與其在4.5天工作制的“新賽道”上搶跑,不如先還清帶薪休假“制度舊債”。畢竟,當勞動者連法定休息權都難以兌現時,再多彈性政策,也不過是空中樓閣。(劉純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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