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玩具,可能正在悄悄傷害孩子
2025-05-30 09:44:0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杭州7歲女孩在公園玩耍時,被一名男孩用水彈槍擊中右眼,緊急送醫后被診斷為眼膜擦傷;武漢9歲女童玩水晶泥導致視力受重創,醫生診斷為水晶泥中添加的硼砂入眼,導致角膜受損;南寧9歲男童與小朋友玩耍時跌倒,被手中的玩具“蝴蝶刀”扎傷面部,傷口深有4厘米……本應是陪伴童年的玩具,可能正在悄悄傷害孩子。 近日,新華社“焦點”欄目記者走訪多地文具店和學校周邊發現,部分商家貨架上充斥著針筒、水彈槍、仿真刀具等“三無”玩具,部分“水晶泥”“假水”玩具氣味刺鼻,成分表中卻未標明具體化學物質;某金屬“蝴蝶刀”雖標注“適用年齡14歲以上”,卻依然被經營者售賣給了小學生。 記者在各電商平臺發現,類似的玩具銷售火爆。在一家顯示“已售7000+”“針管糯米糍捏捏”的網店,記者下單購買玩具即送針筒和針管,產品頁面“適應年齡”顯示“三周歲以上”。記者詢問“針頭是否是醫用針頭”后得到賣家肯定的回復,并發來一段視頻佐證。 在長春市某小學門口,一名二年級學生向記者展示書包里五顏六色的“捏捏樂”時說:“邊寫作業邊捏特別解壓,每天放學都要來看看有沒有新品……”就在一旁,放學的學生三五成群分享“網紅玩具”——“蝴蝶刀”在手中反復甩動,尖銳的針頭不斷扎向手邊的“捏捏樂”……嬉鬧中讓人心生擔憂。 面對擔憂,家長和老師們顯得有些無奈。來自南寧的李女士表示:“看到不少玩具造成孩子受傷的案例,作為家長很擔心,但孩子說同學們都在玩,有時也就默許了。”長春某小學班主任王老師表示:“學校不讓學生把玩具帶進來,但放學后就成了學校監管盲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生產、銷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藥品、玩具、用具和游戲游藝設備、游樂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標準,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針對玩具亂象,多地市場監管部門在兒童節前夕展開專項整治。吉林省某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坦言,玩具更新迭代快,國家強制性標準對新興產品的針對性條款存在滯后性。 廣西南寧市興寧區市場監管局副局長余文堅表示:“以這次查處的含有注射器的'捏捏樂'玩具為例,生產廠家基于降低成本等因素,使用的原料可能并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這種沒有經過3C認證的‘三無’玩具,可能對人體造成潛在的化學和物理傷害。這些產品從生產到銷售,往往不是同一個地區,銷售方式不僅有線下,還有線上,在監管和打擊方面存在難點。” 專家建議,家長選購玩具時應堅持“三查原則”:查標識(3C認證、適用年齡)、查外觀(無銳利邊緣、小零件)、查氣味(無刺鼻異味);學校則需加強玩具安全教育,引導學生識別風險,以科學手段提升兒童安全意識;市場監管需“硬手段”與“軟引導”并舉——既嚴厲打擊問題產品,也需引導行業開發安全、益智的創新玩具。各方形成合力,才能讓童年真正遠離“甜蜜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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