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縣處級副職及以上的領導干部、大中型國企領導每年須上報個人財產及婚姻變化、配偶子女移民狀況等。其中,財產申報包含個人及家屬的收入、房產、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理財產品等。(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