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說應該沒有冤枉趙作海,更無意跟趙作海過不去。作為冤案的受害者,趙作海無疑是值得同情的,他有這份幫人維權的心意,也未必不好。但實事求是地說,對于他的維權能力,到目前為止實在不敢讓人恭維?,F實分明已經扇了趙作海的耳光,他還沒有掌握幫人維權的“金剛鉆”,遠沒有資格“攬瓷器活”,甚至根本就不是那樣的料??哨w作海自己還是生活在那虛無縹緲的“名人”光環中,又“食言”干起了“公民代理”,而且還注冊成立了專門的網站,看起來是要大干一場。不是“門縫里看人”,對于網絡這個新生事物,趙作海應該還沒有達到嫻熟運用的程度,甚至說不定連粗通也談不上。所謂的“趙作海維權網站”,還得由別人操刀,趙作海無非就是冠名,繼續貢獻點本來就沒多少含金量的“名氣”而已。因此,可以肯定的是,趙作海大有撞了南墻不回頭的決心,又重蹈“被別人利用”的覆轍。
有時候受害人與害人者,也能夠快速地轉換。不想揣測趙作海鐵心幫人維權的動機,只是希望趙作海經歷那么多的無奈后,能夠清醒地認識和把握好自己。自己都擺脫不了被人利用的陰影,又如何幫人維權?盡管趙作海表示,自己是免費幫人維權,但又說維權者要是請律師代理可能需要支付律師代理費等費用。這樣的幫人意義又在哪里?一個現實的問題是,建立和維護“趙作海維權網”都是需要鈔票的,趙作海真能扛“免費”的旗幟多久?面對此前缺乏亮點的維權成績單,趙作海的維權服務又能吸引多少人、走多遠呢?(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