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規定土地閑置滿兩年可無償收回
來源:東南網 2011-06-27 編輯:唐麗萍
逐步提高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在推進征地制度改革方面,《規劃》要求不斷完善征地補償機制,依法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并逐步提高征地補償安置標準,完善被征地農民的安置養老保障制度,采取多元安置途徑,保障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 同時,嚴格履行“告知、確認、聽證”和“兩公告一登記”的征地程序,充分聽取被征地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的意見和建議,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動。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