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杭兩名原副市長同日被執行死刑
來源:東南網綜合 2011-07-19 編輯:唐麗萍
罪犯許邁永利用擔任杭州市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十四個單位或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承攬工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45億余元。許邁永還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有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的利潤5359萬余元。此外,許邁永還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向企業返還土地出讓金7170萬余元。 罪犯姜人杰利用擔任蘇州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為五個單位在土地使用權的取得、置換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08億余元。 上述兩案均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兩罪犯同樣都曾經擔任主管城建工作的政府領導,兩人的主要犯罪行為也均與土地審批和建設領域相關,都是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審批等行政權力違規操作,為自己攫取巨額私利,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在城市開發建設領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