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海歸來榕創業 最高補助200萬
來源:東南網 2011-09-28 編輯:黃水來
高層次人才發放住房補貼20萬 在國家認可的海外大學取得博士學位滿五年以上的留學回國人員;具有碩士學位且具有正高職稱的留學回國人員;擁有獨立知識產權且其科技成果具有市場潛力,來榕實施成果轉化的創新型留學回國人員均可申報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經市政府認定后發放住房補貼20萬元。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優先申請購買福州市人才公寓,也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公共租賃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 留學人員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戶本市不受戶口指標限制,憑留學人員身份認定證書或留學人員工作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其子女入園、入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優先予以解決。 夫妻雙方在海外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持中國護照的留學人員,在海外期間未按政策生育及在海外懷孕后回福州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在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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