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藥轉戰網絡形成“產業鏈”
來源:新華網 2011-10-05 編輯:黃水來
監查取證難度增大 網絡收藥違法行為隱蔽性更強,使得監查取證難度進一步增大。 記者從藥監部門了解到,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除中藥材外,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因此,無論是回收藥品,還是將藥品賣給藥販都屬于違法行為。一旦發現這類行為,將沒收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銷售藥品的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而且藥品回收也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藥品的存放易受溫度、光線、溫度等的影響,如果藥販沒按說明書的儲存條件去存放回收來的藥品,可能會導致藥品變質,引發諸多不良反應,甚至會危及性命。 近幾年,我國各地藥檢部門對非法回收藥品的行為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但“收藥”亂象還是依然存在,而且還蔓延到了網絡。而網絡收藥違法行為隱蔽性更強,使得監查取證難度進一步增大。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向廣大群眾宣傳科學用藥知識和藥品法律法規;其次,要全面鋪開藥品回收機制,完善回收規范;最后,要加大處 罰力度,實施常態化打擊網絡收藥。但從長遠來看,要杜絕非法販藥,還要靠整個醫療體系大環境的改善。堵住公費醫療監管體制上的漏洞,多余的藥就不會流出來,解決了農村醫療體系不完善和城市看病貴的問題,回收藥就無處可銷,如此之下非法販藥才能不復存在。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