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公務員約聘雇人員擬設10%上限
來源:東南網 2011-12-08 編輯:林洪熙
公務員至少3%吃丙 關中堅持推動 “考試院”推動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各機關最少要打3%的丙等考績,引發公務員反彈,草案至今未通過。“考試院長”關中昨天強調,明年新的“立委”選出后,“考試院”將用最快速度把修正案送出去,“不達目的,絕不中止!” 公務員打考績較民間企業寬松,鮮少有人被打丙等,很多單位的乙等甚至是用輪流或抽簽決定。“考試院”草擬通過的“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丙等至少占3%,且連續三年被打丙等就得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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