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在主要糧食品種用轉基因技術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2-02-21 編輯:陳瑋
中新網2月21日電 國務院法制辦21日在其官方網站全文公布《糧食法(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意見稿規定,轉基因糧食種子的科研、試驗、生產、銷售、進出口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糧食品種上應用轉基因技術。 意見稿提出,國家加強對糧食生產能力建設的統籌規劃,建設穩定的商品糧生產基地,在保護生態前提下適時開發有資源優勢和增產潛力的后備產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生態、水資源、農業氣候資源條件、國家有關規劃等布局糧食生產。 意見稿規定,國家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耕地和水資源保護目標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建立基本農田保護基金制度、耕地保護補償制度等措施,確保國家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數量,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加強水資源保護與管理,發展節水型農業,提高糧食生產用水保障能力和使用效率。 意見稿稱,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田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造中低產田,建設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改善糧食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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