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群”發展迅速增至23個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2-04-04 編輯:黃水來
從“十大”到“23個” 2007年是“十一五”第二年,當時預想中的“十大城市群”,具體為“未來我國將形成十大城市群: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山東半島、遼中南、中原、長江中游、海峽西岸、川渝和關中城市群。” 彼時,對“城市群”定性為:在特定的區域范圍內云集相當數量的不同性質、類型和等級規模的城市,以一個或兩個特大城市為中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環境和交通條件,城市之間的內在聯系不斷加強,共同構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城市“集合體”。 2012年是“十二五”第二年,《報告》中提到的“23個”城市群中,15個為達標城市群: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山東半島、遼東半島、海峽西岸、長株潭、武漢、成渝、環鄱陽湖、中原、哈大長、江淮、關中、天山北坡城市群。8個為非達標城市群:南北欽防、晉中、銀川平原、呼包鄂、酒嘉玉、蘭白西、黔中和滇中城市群。 《報告》還給出了對“城市群”達標與否的標準:“城市群內都市圈或大城市數量不少于3個,至少有1個特大或超大城市為核心”、“人口規模不低于2000萬人”、“城市化水平大于50%,非農產業產值比率超過70%”、“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經濟密度大于500萬元人民幣/平方公里”等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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