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產婦痛失幼子再遇天價停尸費
來源:燕趙都市報 2012-04-04 編輯:黃水來
訴訟一年贏得官司 由于孩子沒到10個月醫院就做了剖宮產,所以李華的家人一直認為醫院應該負責。“本來孩子還差一個月才夠日子,但她一直肚子疼,我們就到這個醫院看病了,當時也說觀察幾天,誰知道突然就來電話說要做手術,結果出了這個事情。”雖然李華的家人簽了字,但他們仍感覺醫院存在失誤。 為了分清責任,李華夫婦將醫院告上了法庭,保定市南市區法院委托北京一家鑒定中心做了第三方鑒定,最終判定:“醫院在對原告診療過程中,在術前告知和新生兒護理方面存在過錯,醫院在診療過程中存在的過錯與原告之子的死亡有一定因果關系。” 法院考慮到李華為高齡產婦,因為這件事情出現了抑郁癥,酌情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10萬余元。 在接到判決書后,河北大學附屬醫院服從了判決,并做出了賠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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