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新政促進農業機械化水平
來源:東南網 2012-05-28 編輯:黃水來
為實現既定的目標,我省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支農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繼續配套安排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十二五”期間,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省級購機補貼累加和農機化示范推廣等。 增強和創新金融服務。加快制定適合我省農業機械化發展特點的具體金融信貸措施辦法。加大對機手和農機專業服務組織的信貸扶持力度,積極推動農機抵押貸款業務,開展以大中型拖拉機、乘坐式插秧機、糧食收割機、谷物烘干機等為重點的農機具抵押貸款業務。對符合產業政策、財政政策扶持和信貸原則的農機制造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農機流通設施建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中小農機制造企業可享受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創新型企業試點向農機制造企業傾斜。 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繼續免征農業機耕、排灌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營業稅,免征農機作業和維修服務項目的企業所得稅,免征拖拉機車船稅。鼓勵企業承擔國家和省重點發展產品的自主創新任務,對于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填補國內空白的新產品開發,給予新產品投放市場3年內增值稅折讓返還的稅收優惠。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