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兒童藥品存在規格不齊等問題
來源:人民日報 2012-05-29 編輯:唐麗萍
有關部門應聯合打出政策“組合拳” “兒童用藥缺乏是世界性問題,在世界各國普遍存在。”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華琳說。美國等發達國家也同樣面臨著兒科試驗不易開展的問題。1997年前,美國藥品說明書很少標有兒童使用的信息。近年來,美國重點從法規層面推進企業在兒童藥領域的研發。比如,在《食品藥品現代化管理法》中用經濟政策,給予兒科用藥6個月的市場保護期;對涉及治療兒童罕見病的藥品,給予50%稅收優惠、加快審批、7年的市場保護期(即此期限內不允許其他企業仿制)等政策。此外,歐盟、日本、韓國等國家也都從法律法規的制訂上,推動和促進兒童用藥的研發生產。 宋華琳建議,國家應建立鼓勵兒童用藥研究開發、生產的配套政策,如設立專項兒童用藥研究基金,為兒童藥研究開發、審評審批提供技術指導,設立市場獨占期或延長期,對兒童藥生產企業給予稅收減免等產業扶持政策。 洪江游說,建議鼓勵兒童藥物研發應從定價機制、醫保制度、招標采購、稅收制度、審評審批等多個方面,增強企業研發生產兒童藥物的動力。 “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正加緊開展對兒童藥物注冊申請加快審評、為兒童藥物設立藥品市場獨占期等政策的研究。同時積極配合藥品定價和招標采購等部門研究制定相應支持和引導政策,鼓勵藥企研發生產適合兒童使用的藥物。”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注冊司化學藥品處處長董江萍透露。 董江萍同時指出,僅有藥監部門的支持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人社部等各有關部門聯合打出政策“組合拳”,才能共同推動兒童藥問題的盡早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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