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玉清在上海打贏肖像遭侵權官司
來源:中新網 2012-06-21 編輯:黃水來
中新網上海6月20日電 (陳靜李鴻光)進過5個多月的訴訟,在全球華人地區家喻戶曉并深受喜愛的臺灣歌星費玉清起訴北京華納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納百川公司)及該公司股東李琦肖像權糾紛一案,今天在上海靜安法院有了一審結果。法院判決華納百川公司,在主流媒體上向費玉清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須經法院審核);華納百川公司賠償費玉清人民幣50萬元;李琦對上述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2012年1月中旬,費玉清起訴華納百川公司和李琦,稱在2010年底發現華納百川公司在對外銷售的“仙草益佰中國冬凌神奇茶”網絡廣告中,擅自使用其肖像,虛構費玉清為該產品的形象代言人,以此蒙騙廣大消費者,從而達到非法獲利的目的,而華納百川公司的非法所得均進入了被告李琦名下的銀行賬戶,請求法院判令華納百川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在互聯網及全國性報刊上對原告公開致歉;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被告李琦對上述償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011年4月25日,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出具2010年12月17日,在www8.herbeby.com網頁上有費玉清肖像的銷售“仙草益佰中國冬凌神奇茶”商品的公證書。 2011年6月7日,上海市東方公證處又出具了當日在www8.herbeby.com網頁上仍有費玉清肖像的銷售“仙草益佰中國冬凌神奇茶”廣告宣傳公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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