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區一家幼兒園,今年6月被家長指責收取空調費,引起非議;而就在上個月,龍文區教育局等3個部門還發文,明令禁止龍文區范圍內的民辦幼兒園,禁停收取包括空調費在內的多項不合理收費。昨日,薌城區大同家園幼兒園,卻再爆收取空調費風波。
小孩在大同家園幼兒園就讀的市民陳先生稱,孩子在該園上了3年,每年暑假都被收取空調費。昨日,薌城區物價局表態,新規定嚴禁收取空調費,薌城區教育局也表示將配合物價局對該園收費情況展開調查,一經查實將責令退還。
家長:
15元空調費不合理
“每個月15元的空調費太貴了吧,而且每年的暑期都收,一個班50多個孩子,一整個幼兒園至少有好幾百個小孩,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錢啊!”家長陳先生很氣憤。
他說,孩子在薌城大同家園幼兒園上了三年,每年暑期都要交這筆奇怪的空調費15元。
昨天記者在大同家園幼兒園采訪時,正等待孩子放學的徐女士說,她的兒子在該幼兒園就讀,去年暑期三個月就交了45元的空調費,今年的空調費依然是15元。
家長陳女士也認為收費不合理,她表示,“配備空調應該是幼兒園的基礎設施之一,園方有義務和責任讓孩子們在炎熱的天氣下獲得舒適的環境,不應額外再向家長收取費用。”
家長吳先生指責這是園方在變相亂收費,家長卻無可奈何。
幼兒園:
收空調費很正常
鄧先生是漳州薌城大同家園幼兒園的管理人員,他說,“夏天公交車開空調都要多收錢,幼兒園收取空調費很正常”。他承認,自從2008年辦學以來,每年暑期他們都會在收費單據上標明收取15元的空調費。
他解釋,一來幼兒園的入學費只有320元,遠比其他幼兒園低,再者買空調需要一筆花費,為了保證孩子們都能過個舒服的夏天,鄧先生說,每天中午11點到下午4點左右,都會準時開啟空調。而且,該園向物價部門報備總共可收取的費用為350元,而向學生收取的才320元,就算另外收取學生15元的空調費,也沒有超出報備的標準。
部門:
新規定不允許收取空調費
昨日,薌城區物價局負責該項工作的王女士介紹,今年6月,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印發了《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指出,幼兒園除收取保育教育費和規定項目的代辦費外,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將空調費作為教育成本補償另外再收取費用是不允許的”,保育教育費和規定項目的代辦費就應涵蓋了辦學成本費用。
針對園方的說法,王女士說,物價局從來沒有也不可能通過幼兒園收取空調費的報備,在物價部門報備的只是保育教育費。
王女士表示,將對該園的收費情況展開調查,一經查實將責令園方退還相關費用。
此外,薌城區教育局初幼教股花股長也表示,將配合物價局對該幼兒園收費情況展開調查,如果發現收費違規,將堅決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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