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殘疾可申請康復補助 每年最高補助15000元
福州新聞網4月14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邱泉盛)昨日記者從福州市殘聯獲悉,今年福州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殘疾兒童康復”項目正式實施,凡是符合該項目實施方案救助條件要求的0歲至12歲殘疾兒童,均可申請康復補助。 0歲至6歲殘疾兒童救助條件為:有福州戶籍,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或孤獨癥、智力殘疾經省婦幼保健院、省立醫院、福建醫大附屬協和醫院、福州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婦幼保健院、福州兒童醫院等6家醫院有資質專業醫師出具診斷證明,聽力、肢體(含腦癱)、視力殘疾經市級以上(含市級)醫院有資質專業醫師出具診斷證明。 7歲至12歲殘疾兒童救助條件:有福州戶籍,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殘疾兒童,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 根據規定,福州市五區七縣0歲至6歲殘疾兒童每月補助1500元,每年度按10個月計算,一年共15000元。7歲至12歲殘疾兒童每月補助800元,每年度按10個月計算,一年共8000元。 據市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康復費用結算時有醫保的要先扣除醫保結算部分,根據規定進行結算。”實際承擔部分未超過補助標準的,按每月個人發生的實際承擔額進行補助,實際承擔額超過補助標準的,按月補助限額標準進行補助。 符合救助條件的殘疾兒童,由受助兒童監護人于每年5月3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殘聯申請,并在省、市殘聯確認的定點康復機構目錄中自主選擇康復機構,與定點康復機構簽訂康復訓練協議。監護人要填寫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補助審批表,經定點康復機構確認后,攜帶審批表、戶口簿及復印件、醫學診斷證明或第二代殘疾人證、定點康復機構簽訂的康復訓練協議書,報縣(市)區殘聯審核批準。 |
相關新聞
- 2016-03-30高仿殘疾證網上可輕松買到 北京地鐵月查數十本
- 2016-03-18福清雙腿殘疾女商人 高調炫富卷走11億判無期
- 2016-03-18福清雙腿殘疾女商人 高調炫富卷走11億判無期
- 2016-03-09龍巖全市1148名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可享受補貼
- 2016-03-09全市1148名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可享受補貼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