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隱瞞婚史騙婚騙財 法官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東南網寧德9月5日訊(本網記者 林瑤 通訊員 鄭曉燕)古田一屏南籍女子隱瞞已婚事實,假借與他人發展戀愛關系,騙取錢財。近日,寧德市古田法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王芳(化名)作出一審判決,將被害人損失減少到最低。 大巴偶遇的緣分 2012年7月,王芳離開古田前往海南打工,在廣州至海南的大巴上認識了海南籍的田力(化名),相談甚歡,雙方互留了聯系方式,約定到海南后繼續聯系。王芳剛到海南,人生地不熟,田力經常打電話關心她,隨著時間推移,兩人定下戀愛關系。 峰回路轉的騙局 然而,看似美好的“戀情”,從一開始就是騙局。王芳已婚多年,在古田定居是“出嫁從夫”,與田力相識純屬偶然。但在初次交談中,王芳發現田力急切地想找人結婚,于是隱瞞了已婚事實,與田力發展戀愛關系,并以結婚為誘餌一步步騙取錢財。 2014年3月至9月間,王芳虛構弟弟結婚、爺爺逝世、返鄉等理由,多次騙取田力錢款,共計人民幣36300元。 騙局敗露被判刑 2015年8月16日,王芳被古田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原來,田力察覺王芳回古田后,態度變了,二人的聯系越來越少,通過打聽,田力猛然發現王芳已婚、自己被騙了,憤慨的他果斷報案。 法院審理認為,王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已婚事實,以結婚為誘餌騙取他人錢財363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鑒于王芳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且將錢款退還被害人并取得諒解,法院依法判處王芳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37000元。 辦案法官提醒,“騙婚騙財”是一種常見的騙術,廣大群眾應提高警惕,切勿親信他人,防止上當受騙。古田法院將進一步嚴厲打擊騙婚騙財等刑事案件,切實保護群眾合法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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